“人從宋後少名檜,我到墳前羞姓秦”,若照此邏輯,在習水性侵女中學生案後,人們絕不想再看到“性侵女生”這個詞。但現實的殘酷,卻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浙江“麗水案”(詳見A13版)後的新聞跟帖竟達一萬多條,民憤於此可見一斑。
習水案折射出的當地道德淪陷、公權力失范、底層社會潰敗等問題,或許也存于麗水等其他發生幼女受侵案的地方。當這不再是個案,少女受辱的情況驚人類似,那麼我們就應反思,當地社會生態是否也已變異?
這不是我們的臆測:習水早在2005年“用‘書包妹’待客已成生意場上的時尚,被認為很有面子”,4年後才因省領導批示而案發,甚至現在習水的旅店老闆還敢打保票——風聲一過,兩個月後“書包妹”又會出現;而麗水案中,陳偉軍則稱“你們學校七屆以前的女生我都玩過。”近兩年,同學介紹同學的模式讓受害女生的數量迅速增加。
這種民間已不陌生的罪惡,當地公安機關真的就從未聽聞嗎?為何不到媒體曝光,就不見司法介入呢?或許從一些細節中能窺出一些端倪:麗水案涉案者大兵,放過高利貸,因打架被判過刑,後來卻能當選為村主任,這種“能量”和習水案中嫖娼者李守民卻“扳倒”縣公安局極為相似。
我們知道,家庭環境、學校環境、社會環境、法治環境以及企業經商的誠信環境構築起孩子成長的大環境,這些硬體環環相扣,任何一處的斷裂,都應得到政府的重視並及時修復。否則一個環境鏈條缺損斷裂,將引起一系列惡果。而在這種社會環境下生活的孩子,身心將遭受怎樣的戕害,實在是外人難以想象的。孩子們心智尚未成熟之際,若在受辱後只看見一個強權通吃只手遮天,那麼孩子將對社會正義喪失信心,甚至有在迷惘無助中走向沉淪的危險。
當林嘉祥無恥地猥褻女童、習水官員集體性侵幼女、麗水中學生屢遭強暴後,我們不得不追問:每個未成年人遭受的淩辱與不幸,都會增加成年人極大的罪惡感。我們必須以實際行動消弭這種罪惡——拯救孩子,就是拯救未來!
責編:唐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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