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臨汾市“9 8”特大尾礦庫潰壩事故發生後,市委書記夏振貴停職檢查,沒人願意接任,以致臨汾“兩會”因書記空缺至今無法召開。(3月31日《海峽都市報》)
即使此地是“虎落平陽被犬欺”的典故出地,即使此地事故多發、關係複雜,若説嚇得無人敢當市委書記,還真不能讓我輩信服。事實上,臨汾書記無人接班,根緣在於扭曲的事故問責制。
臨汾是礦難高發的地方,出了問題,一把手很可能被“問責”,擼了烏紗帽不説,弄不好連提拔前的官位和職級都沒有了。我們需要問責制,但不需要迫於“形勢需要”“揮淚斬馬謖”的問責制,一旦發生事故,上級部門不分青紅皂白就拿掉一把手,被問責官員稀裏糊塗當了“擋箭牌”。這充分説明,高壓下的事故問責制已經嚴重扭曲,嚴重影響了幹部用人制度的常態運行。
責編:唐樣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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