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起社會信用的高壓線

深改時評 > 來源:南方日報 2018年10月18日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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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發改委、人民銀行等28個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對嚴重危害正常醫療秩序的失信行為責任人實施聯合懲戒合作備忘錄》的通知,將實施跨部門聯合懲戒措施,包括將限制其乘坐飛機、列車軟臥、G字頭動車組列車、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費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限制招錄(聘)為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

  早在2014年,國務院就公佈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提出到2020年前,“基本建立健全社會誠信制度”。要實現這個目標,就得建立明確的獎懲制度,讓守信者一路暢通,讓失信者寸步難行。在這裡,聯合懲戒是個亮點,其最初是針對“老賴”提出的。社會上存在這樣一種群體,明明打官司失敗了,判決書下達了,卻拒不執行,法律也拿他沒有辦法。對此,限制他的工作職務以及高消費行為等,不失為一條有效的途徑。數據表明,從2013年10月至今年6月30日,全國法院共限制1222萬人次購買機票,限制458萬人次購買動車、高鐵票,迫於信用懲戒壓力,共有280萬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義務。

  人們逐漸發現,失信聯合懲戒不僅對“老賴”有奇效,對一般性的失德行為也有作用。譬如不久前接連發生的霸坐行為,儘管《廣東省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將其界定為法律問題,但在很多地方,它仍然被視為一種道德行為,如果影響不大,是無法訴諸法律解決的。同時,列車安全員大都屬於輔警,沒有執法權,只能以勸説為主。但勸説真的有效嗎?應該承認,失信懲戒是更好的解決方案,可以更加常態化地施行。同樣地,2016年國家旅遊局辦公室發佈《關於加強旅遊誠信建設實施失信聯合懲戒的通知》,對一些不文明卻又上升不到法律層面的行為進行失信懲戒,也取得了立竿見影的效果。

  具體在“醫鬧”行為上,也是如此。許多患者或家屬不具備專業知識,對醫療行業也不甚了解,在糾紛發生後,習慣採取圍堵、哄鬧、打砸、侮辱、毆打等方式去應對和解決問題。過去較長一段時間以來,考慮到患者在醫患關係中處於相對弱勢地位,法律法規較少追究醫鬧者的責任,而是讓雙方協商解決。這就讓許多患者家屬形成了“有事就鬧”的思維方式,特別是有些醫院習慣性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主動平息糾紛,無意中也催生了“職業醫鬧”。對此,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規定了“醫鬧入刑”,但有嚴格的適用條件。相比之下,通過失信記錄及聯合懲戒,可以更準確及時地介入到醫療糾紛事件中,引導人們尊重醫療秩序,正確表達自我訴求。

  值得注意的是,在許多領域、許多行業,都已經進行失信記錄並予以聯合懲戒。以發改委為例,在介入醫療糾紛以前,已&&和多個部門簽署了在對外經濟合作、環境保護、嚴重違法超限超載等領域進行聯合懲戒的備忘錄。此外,還有教育科研、社會保障、知識産權等多個領域正在進行研究。從具體懲戒內容來看,既有限制行業準入的行政性懲戒,也有限制高消費的市場性懲戒;既有以勸退批評為主的行業性懲戒,也有支持公益訴訟的社會性懲戒。以上種種,對多領域多行業的滲入,對聯合懲戒措施的上下延展,都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題中之義。未來社會,信用就是人際交往的憑證,就是市場經濟的基石。

  總之,社會上存在大量失德行為,法律解決不了或不易解決,卻給公眾生活造成了不小困擾,就需要引入失信聯合懲戒,讓懲戒失德失信措施成為令人望而生畏、懼而止步的高壓線。

編輯:劉波 責任編輯:張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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