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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寶寶積極勞動,或者做出你認為“好”的某件事時,當然應該受到鼓勵。但是鼓勵和鼓勵不同,從長遠看,結果也非常不同。不恰當的鼓勵,很可能導致你的孩子越來越不愛做家務、越來越不愛學習。
鼓勵孩子主動做事,更應激發內在動機
我們想要讓孩子主動做事情,那麼最重要的就是搞清楚孩子做這件事情的動機。外在動機通常是因為可以從別人那裏得到獎勵,所以才去做這件事;而內在動機則是因為完成這件事情之後會有發自內心的喜悅與滿足感。
每年約有1300人進入西點軍校,但只有約 1000 人能畢業。研究發現,具有強烈內在動機的人,畢業的可能性比平均水平高 20%。所以我們在鼓勵孩子主動做事的時候,就需要注意方式方法。在保護內在動機的同時,也要避免物質獎勵的負面影響。
避免對孩子“懶惰的表揚”
兒童心理學家吉姆·泰勒(Jim Taylot)曾建議父母不要對孩子使用一些通用的讚美,比如“做得好!”“真棒!”等。他把一些諸如“不錯!”“很好”等表揚歸類為“懶惰的表揚”,這些表揚對孩子而言幾乎沒有什麼價值。
如果表揚孩子很聰明
這樣只會強化孩子緊閉性的思維模式。孩子會認為自己的成就都是因為自己聰明,所以成功也是理所應當的,而如果遇到失敗則是自己不夠聰明的原因。如果表揚孩子的努力和付出可以提高孩子的開放性思維模式。同樣在考了個好成績之後,家長跟孩子説:“之前復習的時候你一直非常努力,所以這次考得這麼好,非常棒!”這是強調孩子是因為努力才考得好。
表揚的最好方式就是描述事實
描述事實,肯定這個事情的重要性,最後表達自己對孩子完成這件事情的感受。比如“你今天主動幫媽媽晾衣服了(描述),做得很棒(肯定),媽媽非常高興你幫媽媽做家務(表達感受)”,或者“今天早早地就把作業寫完了(描述),一定非常努力(肯定),我非常為你感到高興(表達感受)”。通過這樣的表揚,孩子會慢慢建立做事情或者學習的內在動機,從而養成主動完成任務的好習慣。
從什麼時候需要開始培養孩子做事的內在動機
孩子2歲就開始能感知他人的情緒狀態,比如開心或不開心,而這個時候孩子會開始非常想要幫助他人,比如幫忙遞東西等,這些就是親社會行為的初端。這個時候家長就需要鼓勵孩子做一些他們力所能及的事情。這個階段孩子的內在動機非常充足,他們單單通過幫助他人就能得到極大的快樂與滿足,這是一個絕佳的鞏固孩子這種良好行為習慣的機會,心理學上稱之為“正向加強(Positive Reinforcement )”,也就是我們通常説的獎勵機制,但是這種獎勵是孩子自己獎勵自己(內在動機),而不是家長獎勵孩子(外在動機)。
這些説起來容易,實施起來其實千難萬難,中間的過程,根據孩子的不同,可能會出現各式各樣的情況。在從“外在動機”轉化為“內在動機”的過程中,家長需要付出的心血,一點也能不少,亦絕不應忽略。但是在自己的努力下,看著孩子一天天發生改變,變得更加優秀,更加卓越,回望背後的辛苦,我明白,這些欣慰都是教育者及家長為之努力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