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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孩子的幼年期是自我意識形成的階段,這個階段對今後是否能形成獨立的人格、成才有莫大的影響。”張帆認為,家長切勿為了自己的面子,而強迫孩子與他人分享玩具、書本,這樣久而久之會破壞孩子的自我意識,這會産生兩種後果——要麼是孩子跟別人的界限分不開,覺得別人對她好是天經地義;要麼是對父母産生依賴心理。
“常常有孩子因為考試成績不好就被父母責罵,這種行為不可取。”張帆説,孩子如果已經覺得自己成績差,此時需要的是“支持”而不是“以愛為名的求全責備”,父母切莫再去責罵他,這會讓他喪失自信,“是射向孩子的第二隻箭。”張帆建議,孩子如果成績好或者有進步,應該誇他“真努力”而不是“真聰明”。切莫給孩子貼上“蠢”、“笨”的標簽,這會讓孩子不再自信,喪失努力的動力。
讓孩子承擔一次錯誤的後果
“小朋友正處於對各事物的敏感期,所做出的種種反應無論是否符合大人想法,都是在對別人的行為模倣、嘗試,家長切勿反向引導。”張帆舉例,很多兩三歲的小朋友開始罵人、説髒話,這是因為他們“處於語言敏感期”,看到別人説髒話能引起注意,便主動模倣了這種行為。罵人、説髒話只是在很客觀地驗證“這個行為能否引起別人注意”。
“不僅僅是罵人,孩子打人、哭鬧也是出於同樣的目的。”張帆介紹,如果孩子做出這樣的行為,實際上是在試探你對這種行為的反應,此時如果你呵斥、指責他就是正中下懷——你對他行為有反應,他就會覺得,這樣做會引起你的注意,行為是有效的。張凡給母親們支招,“如果孩子出現這樣的行為,最好的辦法就是忽視他,不作出任何反應,這樣孩子就會認為這個行為無效,也就不會再這樣。”
“孩子長期保持不好的行為習慣、屢教不改,是因為他沒有因錯誤行為受到懲罰。”張帆再舉例,一個孩子上學總是忘記帶午餐,媽媽每次都放下工作給他送去。屢教不改後的一天,媽媽拒絕再給他送飯,這個孩子餓了一整天后再也沒有忘記過帶午餐。張帆把這稱做“自然結果懲罰法”——“在安全的前提下,孩子想做錯誤的事就讓他去做,讓他自己去承擔一次錯誤的後果,久而久之他自己就會形成判斷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