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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網消息:現在的爸爸媽媽都希望給孩子充分的自由,鍛鍊他們的獨立能力。但是,一味地縱容,覺得只要他喜歡就好、孩子高興才是最重要的、這些規矩長大了孩子自然就懂。這樣的父母,教育出來的孩子,容易變得自私、沒禮貌,甚至是叛逆。
無規矩不成方圓,6歲前的小孩子正處於發育期,如果沒有爸爸媽媽制定的規矩來約束他,孩子容易為所欲為,更不懂得判斷自己言行是好的還是壞的,這樣的孩子長大後將會變成一個不遵守規則的人,對於孩子的人際關係也將有非常大的影響。
那麼,爸爸媽媽應該給孩子立下什麼規矩呢?立下規矩之後又應該怎樣對孩子實施呢?很多父母都在被這些問題難住了,6歲前如何給孩子立規矩:
規矩一:粗野、粗俗的行為不能有
規矩二:別人的東西不可以拿,自己的東西由自己支配
規矩三:從哪拿的東西放回哪
規矩四:誰先拿到誰先使用,後來者必須等待
規矩五:不可以打擾別人
規矩六:做錯事要道歉,並且有權利要求他人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