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舉措促進農村金融平穩較快發展

 

CCTV.com  2010年12月17日 17:37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發展農村金融,為農業、農村、農民提供優良的金融服務和信貸支持,對於有效解決“三農”問題、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近年來,我國農村金融發展取得長足進步,但仍與現實需求不相適應,主要是:部分農村金融機構將從農村吸收的資金投入城市,一些農戶及個體經營者依然面臨貸款難問題;農村金融機構分佈不均衡,部分農村地區由於金融機構過少而出現金融供給不足現象;農村金融服務單一,未能形成配套的保值增值體系,農村居民投資理財方式少;風險保障體系不完整,農村保險業發展比較滯後;等等。有效解決這些問題,促進農村金融平穩較快發展,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營造良好的農村金融信用環境。廣泛開展“信用戶、信用村、信用鎮、信用企業”評審,對等級高者提供包括貸款、銀行卡、結算匯兌等一攬子金融服務便利及費用優惠政策,對等級低者在信貸支持上實行疏遠政策,直至實行停止貸款、停止開戶、停止結算等措施;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監管,建立和完善風險性監管指標和評價體系,加強監管機構間的信息共享,降低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率;推動農村企業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制定符合國情的信息披露標準,規範企業改制破産行為;建立以當地政府為主導,工商、稅務、財政、公安、檢察、法院、金融機構、新聞媒體等相關部門分工負責、相互配合的工作體系,為營造良好的農村金融信用環境提供組織保障。

  深化農村金融機構體制改革。在明晰産權的基礎上深化農村金融機構體制改革,引導農村金融機構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切實轉換經營機制,轉變經營思路和作風,強化服務農村的責任和義務;拓寬服務領域,改善服務方式,增加服務品種,增強服務功能,提高服務水平,滿足差異化、多樣性、全方位的農村金融服務需求;啟動並適度創新保險、信託、租賃、外匯、信用擔保、資本運營、有價證券發行與代理買賣等服務,培育農村資本市場,通過發行股票和債券籌集農業發展資金;發展適合農村特點的小型合作金融組織和商業金融組織,基於農村多樣化需求開發多樣化金融産品。

  完善農村保險體系和運行機制。建立以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為主、以商業性農業保險公司為輔的組織體系,幫助農民減少自然災害和市場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有效增強農民抵禦風險的能力;對農業提供保險補貼,以增強農業抗風險能力,支持農業穩定健康發展;建立國家和省級兩級農業保險發展基金,在財政補貼之外支付農民的保費補貼和農業保險部門的超額賠款補貼。同時,加快組建農村擔保機構,探索創新信貸擔保方式,切實解決融資擔保難問題。農村金融機構應針對農村實際,研究推出多種擔保辦法,如實行動産抵押、權益質押、應收貨款質押等擔保形式,運用聯保、擔保基金和風險保證金等聯合增信方式,為農戶與成長中的中小企業取得發展資金提供便利。

  健全農村金融法規和政策體系。制定和完善農村金融法規和政策,強化農村金融機構“支農”的職能定位,提高其綜合服務功能和規模效益,為農業加快發展提供優良的服務和信貸支持,保障農民及相關農村經濟主體真正享受農村金融機構帶來的利益,改變貸款難、只存不貸或限制性貸款等狀況,防止農村資金外流;依法保障農村金融機構的權益,制止和打擊各種逃債、賴債、廢債、騙債、惡意欠息等失信行為,提高失信者的違約成本,減少農村金融機構的不良資産。

  (作者單位:西南財經大學)

責編:李艷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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