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圖為甘肅蘭州市的農民工。曹志政攝)
中國社科院近日發佈的數字顯示,截至2009年,中國城鎮化率為46.6%,城鎮人口達6.2億,城鎮化規模居全球第一。 (CFP供圖)
本期嘉賓: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經濟研究部部長韓 俊
國家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院副院長 馬曉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村鎮建設司司長 李兵弟
主 持 人:本報記者 郭麗君
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日前發佈的《中國發展報告2010》指出,今後20年,中國將以每年2000萬人的速度,實現農民向市民的轉化。也就是説,到2030年,中國的城鎮化進程將實現4億農民進城變市民的大潮。
“十二五”期間,中國的城鎮化進程將仍處於快速推進時期,土地的集約化和農民工的市民化將同步推進。
當前,中國有數以億計的農民外出進城打工,過著“年輕在城市、年老回農村;工作在城市、保障靠農村”的“候鳥生活”,他們在為城市的發展做出貢獻,卻享受不到城市發展帶來的福利,成為城市的“邊緣人”。如何讓農民成為市民的同時,保護農民的利益成為城鎮化的難點之一。在近日舉辦的“中國(清徐)縣域經濟論壇”上,記者就此對三位專家進行了採訪。
農民如何不再成為“邊緣人”
記者:到2015年,我國城鎮化率將提高到52%左右,城鎮人口將超過農村人口。而以劃分農業人口與非農業人口為特徵的城鄉二元戶籍制度,使得當前在城市生活和工作的農民無法真正變為城市市民。如何讓身在城市的農民心也在城市,改變他們仍為城市邊緣人的現實?
韓俊:我國城鄉分割的二元結構一直是農民變市民的“瓶頸”。當前不僅許多中小城市,包括一些大城市都已經不同程度地放寬了農民工進城定居的限制,預示著阻礙農民工市民化的戶籍藩籬即將被逐漸拆除。農民向市民的轉變是一個過程,不可能一步到位,不可能簡單的換一個戶口本。農民變市民,應該給農民多種選擇,應當允許各種過渡形式的存在,這也是全國各地經驗的總結。
吸納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就業和定居並使之向市民轉變,是城鎮化的重要任務,是破除城鄉二元結構的重大舉措。應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加快落實放寬中小城市、小城鎮特別是縣城和中心鎮落戶條件的政策,促進符合條件的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並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
記者:未來,在中國的城鎮化過程中,將會有3億到4億農民進城,尤其是有一些80後、90後農民工,他們進城後呈現出哪些新特點?
馬曉河:應該重視新生代農民工為主體的城市化過程,他們對土地的情結弱化,思想觀念、生活習慣、行為方式已日趨城市化,融入城市、身份轉變的意願也更強烈。現行土地制度的傳統城鄉二元體制的慣性力對農民工市民化具有強大制約作用。即便是2007年出臺的“永久不變”的土地新政,對於依靠土地生活的農民確實具有“定心丸”的特殊效力,然而對於一心嚮往城市生活的新生代農民工來説,也沒有實際意義。
此外,80後、90後農民工走進城市的主要目的並不是掙錢養家,而是成為體面的城裏人。然而由於新生代農民工受教育程度低,他們的收入並不高。在強烈的反差之下,他們更容易和城市居民形成同一空間的對立,即城鄉的分裂。這種從遠距離到近距離的對立是一個不容忽視的潛在性問題,如果不加大力度予以扭轉,這對我國社會結構的轉變是有害的,所以應特別注意。
因此,要把農民工納入城鎮公共服務的範疇,幫助他們解決居住問題,為他們在城市落戶創造條件,包括各種社會保障等。
農民可否實現帶著土地進城
記者:市民的身份捆綁著就業、住房、養老、醫療、教育“五件衣服”,農民則捆綁著承包地、林地、宅基地“三件衣服”。基於此,農民變市民,是否一定要脫下農村的“三件衣服”,賣掉農村的房子,捨棄家中的土地?
韓俊:過去的概念裏農民變市民就是農轉非,這兩年時髦的提法是“拿土地換身份”、“拿土地換保障”。我認為,戶口限制本身就是不公平的,不應該與對土地權利的放棄挂鉤。
在城鎮化過程中,農民變市民的一個關鍵是農村土地的處置問題,如何保障農民土地權益不受侵犯,如何改革創新、合理設計、保障進城農民“土地權益”,是戶籍制度改革成敗的關鍵。
首先,依法保障的土地承包權利和宅基地用益物權是農民的財産權利,“家中有地,進退有據”,即使農民進城定居,也不能“一步到位”地強行要求農民放棄。農民市民化是一個長期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既要創造條件,讓農民在城鎮安居樂業;又要允許農民暫時享有對土地的權益,以此作為應對不確定性及各種風險的生存保障。
現在一些地方以統籌城鄉為名,“統”土地資源多,“籌”公共服務少。把統籌城鄉變成統籌土地、以城帶鄉變成以城吃鄉的做法,違背戶籍制度改革的初衷,也有礙實現城鄉一體化的發展。
比如,重慶開縣在今年年初對1萬多農民工做的調查顯示,願意一步退出承包地、宅基地及住房進城落戶的農民只有三成左右。重慶戶改實事求是地考慮了對農民土地權益的保護,沒有“一腳踢”,給了農民約三年的“過渡期”、“緩衝帶”。
如果將來農村城市化,農民變市民就是將所有土地全部國有化,那並不是一條成功之路。而怎麼樣讓農民長久地分享土地的增值收益才是值得探索的大文章。
李兵弟:目前一些地方停止審批宅基地,農民被迫集中上樓居住,這侵害了農民的基本權益。在一些傳統農區,在農民還未能脫離農業生産的情勢下,強制農民集中居住,必然影響農業生産,增加農民生活成本。因此,農民市民化應尊重農民意願,不可盲目推進,未來應按“同地同價、同房同補”原則,對農民住房拆遷給予補償。
城鎮化發展中的一個重點問題是對農民利益的保護,城鎮化發展過程中可以進行以下探索:第一,探索農民帶資産進城進鎮發展的模式;第二,探索農村非留用地發展的模式,即在城鎮化過程中以非留用地的方式讓農民全面參與城鎮化的進程;第三,探索進城、進鎮農民工共享城鎮發展成果的模式。
農民進城後如何安居樂業
記者:“十二五”期間中國工業化和城鎮化將進一步提速,市民數量將多於農民。城鎮化加速意味著什麼?
李兵弟:據測算,城鎮化率每提高1個百分點,直接消費可拉動GDP增長1.5個百分點;每增加一個城鎮人口,可帶動10萬元的建設投資。因此,城鎮化既能擴大居民消費,又能拉動投資需求。
馬曉河:沒錯。推進城鎮化是擴大國內消費市場的最有效途徑。初步估算,如果能將目前1.5億農民工真正轉化為市民,由此可以産生1.35萬億元的社會消費量;如果將目前農村人口的消費能力提高到目前城鎮居民的50%,又可産生2.8萬億元的社會消費增量。
韓俊:農民才是城鎮化的主體,他們的意願是什麼,他們的感受怎樣,才是最重要的。城鎮化的轉型發展一定要做好農業轉型發展這篇大文章。未來農業轉型要向“接二連三”發展,也就是説將農村剩餘勞動力順利轉移到二、三産業,農業要跟二、三産業結合起來。比如山西清徐縣在農産品、食品加工方面有很好的基礎,又緊臨省會太原市,有很好的區位條件,應大力發展觀光農業、城市農業。“十一五”期間,北京郊區的觀光農業都十分火暴,現在農家樂住宿條件也已經升級換代,向三星級賓館看齊了,這可直接提高城鎮居民收入。因此,各地描繪城鎮化藍圖的時候,要同時考慮産業規劃、勞動者收入和社會福利問題。
責編:李艷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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