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我想開了,就要一個孩子,第二胎如果還是男孩怎麼辦?辛辛苦苦幹幾十年,還不夠給他們娶媳婦的”
□ 本報記者 王兆鋒
春節前,魯西南農村老家鄰居家的大嫂,參加同村一個女孩的訂婚儀式之後,愁得在床上躺了一下午,輾轉反側。
“男方給的16萬元,每捆一萬,用紅線扎著,堆在床上,我從來沒見過這麼多錢。”大嫂比比劃劃著説,“俺有兩個兒,大兒20多歲了,你説娶媳婦咋辦啊?到哪弄這麼多錢去?”
那個女孩,和對象確定戀愛關係時,男方給了9萬元;訂婚時,男方給了16萬元。女孩改口喊男孩的父母“爸爸、媽媽”,男方給了4000元,女孩嫌沒給1萬元,氣的哭,女孩的父母幾次通過媒人對這件事表示不滿。
現在,農村老家由於男女比例失調,男多女少,而且不少農村女孩去城裏打工不回家找對象,導致農村青年男子找對象成了老大難,彩禮錢也“水漲船高”。男女雙方,通過媒人“談判”給多少彩禮錢,少了不行。這家出20萬元?還有出30萬元的在等著呢!媳婦娶進家,至少需要三四十萬,遠遠超出了農民的承受能力。為了給兒子娶媳婦,有的農民拼命打工,有的借遍親戚朋友還不夠。
高額彩禮,已倒逼農民生育觀的轉變。以前,誰家兒多,誰家惹人羨慕,在村裏説話辦事腰桿就直;現在,誰家有幾個兒,能把父母愁死,生二胎都盼著生個妮。
袁良增家在農村,經過幾年打拼,在縣城開了一家飯店,他已有一個男孩,可以申請生二胎,父母催,他卻堅決不要,説:“我想開了,就要一個孩子,第二胎如果還是男孩怎麼辦?辛辛苦苦幹幾十年,還不夠給他們娶媳婦的。”
如何把彩禮錢降下來,減輕農民負擔?鄉親們説,政府倡導移風易俗不可少,但女孩家庭的自覺是決定性因素。如果女孩家都不攀比、不漫天要價,彩禮錢就會降下來。這就需要女孩傢具有自重、節儉的家風,找對象看人品,少要或不要彩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