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
近年,濱海縣通過積極發展高效農業,大力發展新型農業主體等形式,科學流轉土地,促進農村土地由零散經營向適度規模經營轉變,提高土地産出效益、農業化經營水平和農民收入。截至目前,濱海縣通過群眾間自發相互流轉和規模流轉方式累計流轉土地面積達83.44萬畝,佔全縣土地總面積的76.12%。
濱海縣按照縣建萬畝園區、鎮建千畝園區要求,積極發展設施規模農業,全縣共發展設施農業20多萬畝,對少數不願意流轉土地的農戶,通過在農戶間相關置換承包地的方式,將不願流轉的土地置換成該農戶臨近的土地,方便群眾種植,實現雙方便利。先後出臺《濱海縣家庭農場認定辦法》《濱海縣示範家庭農場認定細則》《關於鼓勵和發展家庭農場的意見》等文件,對家庭農場的生産經營規模、農場主的經營技能、管理能力、對周邊農戶的示範帶動作用等方面進行全方位考評,對符合標準的家庭農場發文認定,製作頒發家庭農場認定證書,對縣級示範家庭農場進行授牌,並投入120多萬元通過以獎代補方式,對部分示範農場進行基礎設施配套。目前,濱海縣已發展家庭農場458家,佔鹽城市的一半以上,其中縣示範家庭農場101家。
此外,濱海縣還出臺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相應政策,加大對土地流轉組織、流入方式的監督和考核,建立流轉雙方雙向約束機制和流轉風險防範基金。同時,積極推動農業政策保險,努力降低農業生産經營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