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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北京10月5日電 水利部、國家發展改革委、民政部、農業部、工商總局近日聯合印髮指導意見,明確通過政策傾斜、産權改革、加大資金投入、水價綜合改革等方式,支持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創新發展和能力建設。意見明確了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的組建原則、主要職責及發展方式。鼓勵採用農民專業合作社形式開展涉農用水合作,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加入或創辦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同時要積極拓展服務範圍,運用制度約束、利益驅動和市場化機制,開展專業化灌溉排水、供水、養殖、農業生産經營、水利技術和信息服務。
意見強調,要大力扶持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發展。通過政策傾斜、産權改革、加大資金投入、水價綜合改革等方式,鼓勵農民用水合作組織承擔工程建設、組織運營小型水利工程、負責水費計收和管理使用,支持農民用水合作組織創新發展和能力建設,加大對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的業務指導和培訓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