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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日報訊 昨日(27日),廣東省財政廳副廳長戴運龍帶隊與省農業廳聯合上線廣東“民聲熱線”節目。針對全省各地多名聽眾反映的村幹部虛報並冒領種糧補貼,存摺長期被村幹部代管等亂象,省財政廳表示將嚴肅查處。據了解,明年開始,廣東省財政廳將出臺新舉措,由全省各縣財政部門直接把補貼劃入到農民的存摺,從而減少鄉鎮一級的發放環節。
種糧面積需上報
補貼發放要公示
昨日,許多農民朋友諮詢了種糧補貼的相關政策。英德、湛江等地都反映有村幹部用家屬的名義冒領補貼的問題。對此, 廣東省財政廳工貿發展處處長肖紅梅表示,針對個別冒領的情況,相關部門進行了核實,並從制度上進行完善。
肖紅梅提醒農民朋友在領取補貼時要關注幾個重要環節——首先,上報種糧播種面積要在自然村公示,村民們無異議之後才能上報鄉鎮農辦;其次,種糧補貼資金髮放也要公示,接受農民監督;第三,一卡通農民發放補貼的存摺必須由農民領取,不得由村幹部村集體代領,也不能用農民的補貼資金抵扣各種稅費。
幹部外借集體資金
村民可向上級反映
順德樂從鎮水藤村股份社社員馬先生來電反映,他們村委會主任沒有經過村民大會就借了鉅款出去,後來錢也收不回來。“我們普通村民借錢無門,還得抵押,他憑什麼可以借1000多萬元又沒有擔保?”馬先生的疑問,揭開了上千萬元的村集體“爛賬”。
樂從鎮村務公開網上公佈的水藤股份社應收賬款明細表顯示,2010年1月到2012年10月借出去的錢從3800多萬元到5800多萬元不等,大部分是借給個人。
“村委主任一個人把集體資金借給個人,這種行為是錯誤的”,省財廳農村財務管理處處長何謝帶明確指出,村集體經濟組織的大筆資金支出要通過村民大會,或者是村民代表大會來表決,村幹部沒有這個權利。
順德財政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經濟情況比較複雜,他們將此投訴登記在案,待了解清楚會及時回復群眾。
省財廳副廳長戴運龍給農民支招,像這種情況,在有關情況收集清楚後,村民可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上級部門協助追討,另外也可通過走法律途徑提出合法利益的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