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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婦女報·中國婦女網記者劉旭 發自南昌 江西省近日出臺《關於建立健全城鄉融合發展體制機制和政策體系的實施意見》。共提出了6大項30條具體內容,其中穩慎改革農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以及促進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等具體內容頗為引人注目。
該省要求,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房地一體的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探索採用變現、入股、保留等多樣化的宅基地資格權實現形式。允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村莊整治、宅基地整理,以出租、入股、聯營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閒農房及宅基地,用於發展農村新産業新業態。
該省還明確,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頒證。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在符合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可以通過出讓、出租等方式交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個人直接使用;允許村集體在農民自願前提下,依法把有償收回的閒置宅基地、廢棄的集體公益性建設用地轉變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
針對建立健全有利於農民收入持續增長的體制機制,該省提出,要完善促進農民工資性收入增長環境,健全農民經營性收入增長機制。此外,要建立農民財産性收入增長機制。深化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推動資源變資産、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