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王石川:應以多方合力推動“鐵路新規”改觀

發佈時間:2010年12月06日 12:5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12月1日,鐵道部最新修訂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和《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開始實施,新規中對退票改簽等方面做出調整。其中,關於動車組列車與普通列車“待遇”不同、低價位與高價位的人為“分割”等規定引起網民熱議。鐵道部門有關負責人説,既有線路普通列車由於運力有限,特別是運輸高峰時期,一般是滿負荷運行,為了維護正常的乘車秩序,不可能隨意改簽。(12月4日《京華時報》)

  回應總比裝聾作啞強,直面現實比奉行鴕鳥思維強。在公眾的翹首期待中,鐵道部門官員終於回應鐵路新規了,但令人錯愕的是,該回應並不能消除人們的質疑,也無法使人服膺,究其因,該回應不夠真誠,更像是蒼白辯解,所回應的論點論據都經不起推敲。

  比如,談到動車票可改簽、普通車票晚點不能改簽,鐵道部門有關負責人説,這是基於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即合同雙方有一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另外,既有線路普通列車由於運力有限,特別是運輸高峰時期,一般是滿負荷運行,為了維護正常的乘車秩序,不可能隨意改簽。

  這一回應令人啞然失笑。合同法確實規定:合同雙方有一方未按規定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是有個前提是,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不平等格式條款屬於無效。很顯然,鐵道部門只顧站在自身立場,從自身利益出發,而罔顧旅客利益,這樣的所謂“合同”是不合理的。此外,一旦取消改簽,對於未趕上車的旅客的座位,鐵路部門通常在火車上再賣一次,相當於一張票賣了兩次,這顯然不公平。

  此外,對於“乘客遲到車票作廢,火車晚點是不是要給賠償呢”的質疑,鐵道部門有關負責人回應説,目前國家還沒有這方面的規定。如此回應令人驚駭,試問,國家不是同樣也沒有規定乘客遲到車票作廢,為何鐵道部門擅自作廢?允許乘客的車票作廢,列車晚點不賠,顯然是選擇性失明,是嚴以律人、寬以待己。

  一言以蔽之,相關負責人的回應無法平息輿論的質疑,那麼接下來怎麼辦,會不會不了了之,即鐵路新規照常進行,乘客遲到車票作廢,火車晚點不賠償。若如是,置民意于何地?蒼白的回應,傲慢的姿態,再次見證了民意的無力,筆者認為,事情不能就此為止。為了推動事態的良性進展,多方應該形成合力,以改變“乘客遲到車票作廢,火車晚點不賠償”等現狀。

  目前,中國消費者協會已經質疑該新規。據報道,針對鐵道部新修訂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章,中消協認為,該規定單方面限制了消費者的權利,且制定時未經聽證,有損消費者權益。但僅有中消協還不夠,人大代表還應該介入。猶記得,此前銀行剛提出ATM跨行查詢收費時,輿論譁然,全國人大代表黃細花,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寄出一份緊急建議——建議國家價格主管部門暫時叫停銀行卡ATM跨行查詢收費。在各種合力促使下,銀行跨行收費降低了,取得了一定進展。事實上,我國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賦予了人大代表許多神聖的權利,人大代表不僅是一種榮譽,更意味著義務。對於這種霸王條款式的新規,人大代表同樣應該站出來。此外,主管部門應該積極介入。

  4日,新華社刊文稱,鐵路部門應認真聽取公眾的各種意見建議,哪怕是比較尖銳的批評質疑,也要善於從中汲取合理因素,積極回應。只是言者諄諄,聽者藐藐。很顯然,鐵路部門的道德自覺是不可靠的。唯有多方形成合力,才能推動事態良性發展和社會進步。 王石川(媒體工作者)

更多 視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