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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瓊:公車在違章面前有特權嗎?

 

CCTV.com  2010年03月19日 08:50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長江日報  

  據本報和《武漢晚報》昨日報道,全市“創造和諧環境,共建文明城市”協調會透露,我市將出重拳整治公務車、軍車、警車、私家車違規行駛。全市納入績效考核的105家市直單位公車違法違章情況每月都要進行排名,公車違規前十位的單位負責人將被“約談”。對嚴重違規的100名私家車主,也將列入黑名單,並進行公開曝光。

  交通秩序一向被認為是城市文明最基礎的組成部分。之所以稱為基礎,是因為對於每一個城市來説,交通違規是對規則和秩序的破壞,不僅人為阻礙路面的通暢,破壞城市形象,更對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威脅。從人的角度出發,每一輛車行駛是否遵守交通規則,是否講求社會道德,理當在城市治理中受到更多的關注。對違法違章祭出“重拳”的目的,也不在於城市面貌的一時改善,而在於通過全面而長效的治理,把生命放在更高的位置加以保護。

  新聞表明,在現有處罰的基礎上,武漢針對車輛違規的治理拿出了更大的決心,制定了更進一步的措施。對公車違章排名前十位的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對嚴重違規的100名私家車主公開曝光,都可以視為更為嚴厲的處罰。它意味著,違法行為更多,更嚴重的車輛,無論是公車還是私車,都將比以往付出更大的代價。但新聞也同時表明,這兩種代價並不相同。與列入黑名單,並進行公開曝光的措施相比,對違規公車所屬的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顯然在情面上有所保留的。同是違法違章,對情節嚴重的私車公開曝光,對情節嚴重的公車內部處理,公開與不公開之間,顯示了兩者之間的差別和差距。

  嚴格來講,公務車輛是否遵守交通規則,不僅是一個交通管理是否到位的問題,更是一個權力是否受到約束的問題。在交通治理問題上,公眾對包括公務車、軍車、警車在內的所謂“特權車輛”的普遍反感,就是因為這類車輛常常比私車能夠獲得更大的通行權力,受到更少的約束,違法違章的處理上更加寬容。而假冒軍牌、警車牌照等造假問題屢禁不絕,與其説是對這種特殊牌照的嚮往,不如説是“同車不同命” 現實認識之上,這種“特權”讓人産生的嚮往。

  公共生活這個大的場景裏,權力如何運行有著極大的示範效應,而公車在道路上的表現就是一個重要的窗口。公務車輛當然可能由於公務需要獲准某個時段內的特殊,但如果它只因為一個牌照和標識,就時時要比私家車更加優越,甚至更加霸道,我們就很難指望市民的行為能夠單方面改進和提升。一個城市的文明,不可能建立在這樣的差別之上,公車行駛是如此,權力行為涉及的其他方面亦是如此。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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