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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立凡:爭相當地王央企有三錯

 

CCTV.com  2010年03月16日 08:51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京華時報  

  一天內,央企在北京房産市場三度稱王:上午,中國遠洋子公司40.8億斬獲大望京地塊,合樓面價超2.75萬元/平方米,創北京樓面價新高;緊接著,中信以52.4億元拍得亦莊地塊,創總地價新高;下午,中國兵器集糰子公司以17.6億元競得薊門橋項目,合樓面價3萬元/平方米。

  城頭變換地王旗。這種戲劇性的加冕競賽與調控樓市的政策基調形成強烈反差,不僅普通群眾,連民間地産大鱷都徒嘆奈何。兩會剛剛閉幕,對於樓市不正常現象的聲討和反思言猶在耳,央企及其高度關聯企業就豪擲鉅資。可以想象,新地王們會刺激相關區域樓價進一步上漲,併為業已膨脹到畸形的樓市泡沫注入新的危險氣息,為弱勢人群的心理蒙上新的陰影:長安居,大不易;有尊嚴,大不易。

  價格無罪。無論是什麼樣的天價,如果確實是市場博弈後妥協的結果,那它就是真實的。

  地王無罪。市場的法則之一是價高者得,任何招拍挂,都會産生一個勝者,競價本身所體現的是理性的經濟行為。

  但是,地王産生過程的市場化不代表經濟倫理的正確性。這個道理,在央企三度加冕地王的前一天,溫總理在記者會上剛剛作了闡述:“一個正確的經濟學同高尚的倫理學不可分離。也就是説,我們的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都要更多地關注窮人,關注弱勢群體。”

  央企頻繁在地王名單裏出現,就是錯誤經濟學的表現。錯在哪?

  一錯在央企。央企屬於全民所有性質,其存在的主要依據是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和為全民謀取紅利。如果央企紛紛脫離主業,將全民委託經營的資金用於爭當地王,就會推動房價進一步非理性上漲,使民眾居有其所的門檻一再抬高,進而積累更加難以解決的民生難題。央企與一般企業不同,如果只重贏利,不履行社會責任,就喪失了享有壟斷資源的法理基礎,其壟斷地位就應該予以剝奪。

  二錯在企業管理制度。央企當地王,既不屬於主營業務,又有極高的社會敏感性,為什麼不加以條款限制?尊重企業自主權不代表任其行事。

  三錯在樓市。央企之所以樂當地王而不疲,根本原因在於樓市具有很高的利潤率。在可以輕易獲得鉅額資金支持的情況下,央企財大氣粗,搶當地王。

  不正確的經營理念、有缺陷的管理制度和超大的樓市蛋糕,共同賦予了央企爭當地王的底氣。但是,在央企打得響亮的利潤算盤外,卻是其自身及更多群體經濟和社會效益的損失:過高的住房成本意味著中産階層財富的空心化和低收入群體夢想的空心化,多數人因房而不敢或無力消費,意味著轉變生産方式、擴大消費內需成本的增加,意味著央企社會公信力的下降。因此,央企一天三次加冕地王所産生的戲劇性效果不是喜劇,而是悲劇。它説明,樓市調控仍沒有取得應有效果。

  央企通常被詩意地冠以“共和國長子”的稱號。長子要當半個家,這個家既有富人,也有窮人。央企的責任,首先是反哺佔據多數的窮人,而非相反。一天三次加冕地王説明,央企急需補上社會倫理學的課。

責編:趙春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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