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全國政協副主席李金華做客人民網強國論壇時表示,現在每年國有企業的利潤接近一萬億,國家投資的國有企業應該是全民所有制的,社會每一個成員都有份的,但是國家不參與分紅,這些利潤極大部分都留在企業裏面,造成企業這種特殊的優勢、優越。
李金華對壟斷的批評一針見血,壟斷不應越來越強,壟斷利潤應該人人有份。在調整收入分配結構已經成為共識的前提下,筆者認為,只有不遺餘力地推進“反壟斷”與“分壟斷”,方能將共識變成現實。
在政府工作報告中,關於如何調整收入分配結構提到,“要深化壟斷行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完善對壟斷行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的雙重調控政策。嚴格規範國有企業、金融機構經營管理人員特別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監管辦法。”對壟斷行業的員工收入進行限制是必要的,然而,“限薪”只是遏制行業收入差距擴大的勢頭,並不能轉化為其他民眾收入的增加。要以壟斷為突破口實現收入分配的再平衡,真正要做的是改變壟斷國企與民爭利的格局。
壟斷國企與民爭利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利用壟斷地位操縱價格,直接讓民眾為其買單,比如成品油價格漲多而跌少、移動通訊費用長期居高不下等;二是借助子公司、孫公司投資于房市、股市等暴利性行業,去年以來多數“地王”盡入央企囊中;三是憑藉壟斷地位,打擊其他性質的中小企業,阻礙行業公平競爭。因此,反壟斷本身就意味著維護民眾利益,能夠起到直接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
另一方面,要大張旗鼓地“分壟斷”。現在,國民對壟斷國企資産所有權的權益並未得到真正體現。大量壟斷利潤沒有分配給國民,沉澱在企業內部,或者轉化為新的投資,或者被既得利益群體分享、揮霍。
“分壟斷”首先要讓國民分享壟斷企業的紅利。中石油、中移動以及幾大國有銀行均早已在境外上市,這些公司每家的現金分紅動輒數百億元,還讓巴菲特等境外投資者獲得豐厚的回報。而2009年央企上繳的紅利才只873億元。央企上繳的紅利實質上大多數並非用之於民眾,而是用於國企本身的結構調整。壟斷紅利分配憑什麼對外人如此慷慨,而對國人如此吝嗇?所以,必須大幅提高民眾對壟斷紅利分享的份額。所以我建議,今後每年央企將其大部分利潤上繳,或者用於社保、醫保資金的充實,或者,直接給每個國民發紅包。
國企改革只是理順了壟斷國企與政府直接的産權關係,在其與全民所有的産權關繫上仍然是一筆糊塗賬。從根本上來説,壟斷國企為全民所有,這一點應該更加明確而直接,政府只是代表國民行使對壟斷國企的管理權。儘管分産權會非常困難,但世界上也並非沒有先例。例如,在不改變國家對壟斷國企管理格局的前提下,將壟斷國企的股票平均分配給國民。這樣壟斷企業也就不必再上繳紅利,通過資本市場就能實現國民的利潤分享。
責編:趙春曉
留言要注意語言文明,此間評論僅代表個人看法 查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