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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笑:奧運金牌不應與鉅額獎勵挂上鉤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20日 19:29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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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稱,體育總局將對倫敦奧運會上每枚金牌獎勵50萬元人民幣,這也創造了歷史最高紀錄。在倫敦奧運會上,最終名次排在前八的運動員都將獲得相應的獎金。在雅典奧運會金牌的獎金為15萬元,北京奧運會獎金為25萬元。(7月13日新民網)

  北京奧運會奧運健兒們頑強拼搏的身影仿佛還歷歷在目,這四年一度的體育盛會又即將在倫敦拉開帷幕。對於當今世界各國來説,像這樣的國際盛會不僅僅是展示本國體育事業發展水平的大好機會,也是展現一個國家綜合實力的最好舞臺。因此,參賽的運動員幾乎都是經過精挑細選,運動員不僅要追求“更高、更快、更強”的體育精神,也肩負著展示國家綜合實力和民族綜合素養的重擔。

  在中國,尤是如此。運動員身上被賦予了太多政治化色彩,仿佛在國際比賽中輸了就會讓國家蒙羞一樣,他們十年磨一劍,只為一朝登上金牌榜。在我國,職業運動員的世界裏好像只有訓練。拿到一塊金牌,為國爭光,似乎是他們唯一的追求,他們接受的教育和思想也是如此。其實,不論輸贏,只要展示出了拼搏進取的體育精神,一樣是奧運會的贏家,單純以金牌來衡量運動員的成敗是一種極其功利的思想。用鉅額獎金獎勵金牌得主更是一種以金錢換榮譽的做法。

  運動員在國家榮譽的壓力下,在鉅額獎金的誘惑下,一味的進行職業上的訓練,卻忽視了對生存技能的掌握,這也導致了很多運動員在結束職業生涯進入社會後,無法適應社會生活,曾經風光無限的金牌得主往往淪為生活的失敗者,張尚武就是很好的例證。體育總局的鉅額獎金無疑是讓更多的運動員“飛蛾撲火”,運動會似乎成了賭注,贏了,便能夠拿到鉅額獎金,自然最好,但是輸了,就必須賠上青春。

  對獲獎運動員實行物質獎勵,本是無可厚非,但是物質獎勵的金額卻應該把握合適的“度”。如果超過了這個“度”,首先會讓奧運金牌沾上銅臭的味道,讓奧運精神失去其最本真的意義。其次,獎金來源也會飽受社會詬病,如果是用納稅人的血汗錢實行這種鉅額獎勵,實在是有違公眾利益。最後,這種做法會帶來一種不良的社會風氣。國家體育總局把獎金金額數目提高到五十萬,這樣的獎勵方案是如何制定的,是否合理姑且不説,體育總局一旦提高獎勵金額,各個省必然也要相應的提高獎勵金額,因為運動員同樣代表各省出戰。

  運動員不應該淪為製造金牌的機器,一個國家的體育運動水平和國民健康素質的真正提高不是靠幾個專業運動員拿幾塊金牌就能體現出來的,更不是不是用鉅額獎金激勵出來的。與其拿鉅額獎金獎勵個別運動員,不如多關心體育公共事業的發展,不能金牌數量增加了,國民身體素質卻下降了。(劉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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