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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洪長:文物變豪宅的莫大譏諷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27日 09:41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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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6月被認定為南京市文保單位的“張治中公館”在經歷“拆除”“重建”之後,搖身變為叫價6000多萬元的商品豪宅。相對於房主惡炒名人故居“概念股”的高調,當地文保等監管部門的表現近乎孱弱,此事再次引發公眾對文物保護中“空氣執法”的強烈質疑與批評。

  “張治中公館”“拆除”和“重建”只用了兩年多時間,且只付出房價九牛一毛的罰款代價。

  從披露的情況看,“張治中公館”當年以“維修”的幌子行拆舊建新之實,這也是近年來名人故居頻遭“黑手”的慣用模式:從北京的梁思成、林徽因故居,到濟南的英領事館,再到重慶的蔣介石行宮,其悲劇性命運在“保護性拆除”“維修性拆除”的説辭中早已註定。透過這些詞彙,我們看到的是文物建築在城市開發與經營“圍剿”中舉步維艱的境地。

  群眾有眼睛,媒體有聲音,法律有牙齒,卻擋不住一棟棟文物建築的消逝,個中緣由讓人深思。以“張治中公館”事件為例,其拆建都是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當地文保部門也曾對其違法行為進行監管、叫停和罰款,但最終卻大事化小、不了了之。更讓人不解的是,文物部門似乎對文物遭毀的情況總是“後知後覺”;對打擊處理破壞文物的行為總是“力不從心”;對文物最終遭毀所應承擔的監管責任又常常避而不談。孱弱如此,執法何來尊嚴?保護何來成效?

  重建有無批文?重建後的建築是否仍屬文保單位?“私有化”對名人故居保護是利是弊?關於“張治中公館”的是是非非仍在發酵,期待權威部門儘快給出讓人信服的解釋,更希望文物保護與監管執法能真正“硬”起來,讓所有破壞文物的行為得到應有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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