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丁聖元:證券行業創新有待政策哺育

發佈時間:2012年01月13日 13:5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中國證券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2011年底,證監會主席郭樹清發表《努力建設有中國特色的國際一流投資銀行》的講話,為證券行業創新發展發佈動員令。筆者認為,證券行業是直接融資服務的代表,當前需要在相關政策支持下,努力推動行業創新。

  數據顯示,當前中國金融業總資産為100萬億元左右,其中90%來自商業銀行,5%來自保險公司,證券公司只佔2%左右。近年來,銀行業發展迅速,相比之下,證券公司的所佔份額逐年縮小。證券行業是直接融資服務的代表,上述格局顯然與擴大直接融資規模的宏觀政策形成了巨大反差,也和成熟市場數十年前開始的銀行脫媒趨勢形成了巨大反差。

  以往證券公司的主要業務被定義為經紀業務、投行業務、自營業務和資産管理業務四大業務。其中,經紀業務以通道收入為主,成為證券公司的主要收入來源。隨著實體經濟對資本市場需求日益多樣化,證券公司必須重新梳理業務、找準定位。

  金融服務業必然向財富管理轉型。就財富管理而言,首先,提供流動性管理服務,幫助客戶更有效地實現日常資金流動;其次,幫助客戶實現資産負債的匹配,確保客戶財務狀況健全、符合實際需要;最後,優化客戶資産負債結構,提高客戶市場價值,促進客戶財富的保值增值。

  證券行業要以客戶需求為中心提供全面財富管理,就必須提供廣泛的産品線和多樣化的服務,既有資産一邊,也有負債一邊,並根據客戶的具體情況調配組合形成整體解決方案。遺憾的是,目前證券公司主要提供通道服務,産品主要為交易所標準化品種,且主要是資産一邊,與全面財富管理的要求存在巨大落差。對於證券公司而言,需要在相關政策支持下,努力推動創新。

  第一,改革證券行業法律、制度。現行法律和規定主要在證券公司綜合治理時期出臺,符合當時的需要,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證券公司的轉型和創新。比如,《證券法》確立了證券持有人持有證券的事實,但沒有明確“持有”的法律意義,客戶的證券和交易結算資金分別由中國結算公司和商業銀行存管。《證券登記結算管理辦法》規定證券公司接受客戶委託代替保管證券等,可是實際上證券公司既不託管客戶的證券,也不託管客戶的資金,除了通道業務之外,仲介業務無法有效開展。

  其次,促進證券行業統一監管。證券公司作為經營實體,由於滿足市場不斷增長的需求可以促進收入增長和收入結構的改善,因此具有創新發展的內在動力。但是,業務(産品)創新帶來的現實收入或潛在收入是一方面,證券公司所花費的資金成本、人力成本、行政成本也不可小視,尤以未來能否獲批的不確定性最為困擾,容易錯失市場良機。因此,鋻於證券行業創新發展面臨的綜合性,有必要強調監管部門的統一,以免協調成本過高,時間週期過長。此外,證券公司創新必須經受實踐的檢驗,因此建議監管層對創新工作限制一定的金額範圍和客戶範圍,在風險和影響有限、可測、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實行報備制,允許證券公司積極探索、實踐。

  第三,推動證券行業場外市場建設。場內市場以標準化為特徵,標準化發行上市程序、標準化交易標的、標準化結算交收。場外市場以靈活性為特徵,根據客戶需求個性化定制,適應性強。場內市場以股票、指數化産品為主,而場外市場以債券、金融衍生品為主。場、內外市場之間是相互補充相互促進的。場內市場是場外市場的基礎,提供了基礎産品和定價標準;場外産品則在標準化基礎上加強應用,提供多樣化的投融資機會,可以更有效地適應實體經濟的需要,滿足客戶需求,反過來促進場內市場交易。場內市場如果不能與場外市場平衡發展,容易陷入孤掌難鳴的困境。

  場外市場並不是放任自流、各行其是,而是另有一套相適應的規則體系,所有參與者皆依規則而行。典型者如國際互換與衍生品交易商協會的交易主協議等。證券行業是場外市場和衍生産品市場的主力軍,如果證券行業沒有主協議,則場外産品缺乏統一定義、交易機制不明、履約保障難以形成。因此,筆者建議加快證券行業主協議制定,建設證券行業場外市場制度框架。

  第四,適當承認證券行業創新先發優勢。一般説來,金融業務和産品創新很難開發,但容易被複製。一旦個別證券公司試驗成功,並在行業進行推廣,可以有效降低行業創新的金錢和時間成本。相比之下,最初進行創新開拓的證券公司必須付出巨大的人力、財力成本,並承受著較大的前景不確定性。因此,建議監管層平衡行業創新和行業推廣,適當承認行業創新先發者貢獻,並給予一定先發優勢政策支持。

熱詞:

  • 證券公司
  • 證券行業
  • 場外市場
  • 交易結算資金
  • 創新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