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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揚:學車是否“限外”還需進一步明確

發佈時間:2011年10月14日 09: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每日電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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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關駕考“限外令”的新聞猶如連續劇:10月11日有媒體報道稱,根據公安部規定,上海市對駕校學車人員實行“限外令”,嚴格控制外地戶籍學員的比例,部分駕校由此提高了外地學車人員的學費;“限外令”立即遭到輿論炮轟,11日晚公安部交管局辟謠,稱該報道內容失實,公安部從未出臺過限制外地人學車的規定,已責成上海市有關方面對此事進行説明;10月12日,上海市交通港口局緊急發文,規定駕校收費標準不能搞價格歧視,不得對外地戶籍學員增收培訓費。(10月13日《解放日報》)

       雖然新聞像連續劇,但劇情讓人越看越糊塗。駕考“限外令”顯然是荒唐的,既沒有法律依據,又極不合情理,更沒有任何實際作用,在中國進入汽車社會而且人口流動頻繁的今天,很難想象會冒天下之大不韙出臺如此不靠譜的政令。這似乎意味著,“限外令”不過是一些地方假傳“聖旨”,拉虎皮做大旗。可問題是,除了上海,鄭州、武漢、廈門等諸多城市也都實行駕考“限外令”,比如10月12日《河南商報》報道稱,鄭州市部分駕校早已按照規定執行“限外令”,本地學員和外地學員按10:1比例招收,外地學員的學費要高500元以上。

       這就有些奇怪了:如果公安部從沒出臺過限制外地人學車的規定,何以有這麼多的城市不約而同實行“限外令”,並且口徑一致聲稱是“根據公安部的規定”?公安部已經責成上海市有關方面作出交代,但從上海媒體的後續報道看,上海市交通港口局仍然堅稱“限外令”是依據公安部的規定,雖也緊急發文要求駕校學費不得搞價格歧視,但也意味著這個“限外令”暫不會取消。

       駕考“限外令”到底有沒有?似乎成了一個無頭案,讓人如墜霧裏。在此,筆者試著尋找“限外令”的源頭。

       根據《上海市車管所關於合理控制本市駕駛證異地申請人數量的通知》,“限外令”的依據是公安部交管局的《機動車駕駛證業務工作規範》和《關於加強機動車駕駛培訓質量監督工作的通知》。查閱這兩份文件,前一份文件的第47條規定:“車輛管理所應當……根據本地暫住人口分佈等實際情況以及考試場地、考試設備、考試車輛的考試能力,對初次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數、考試人數、不經駕校培訓的人數、在暫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數進行限定。”後一份文件第5條規定:“要根據本地經濟發展水平以及暫住人口與常住人口比例等實際情況,核算駕駛證異地申請人的參考比例範圍。”

       從這兩條規定的文字表述看,似乎包含著對外地人學車進行限制的意思,一些地方可能正是據此實行“限外令”。不過,如果結合這兩條規定的上下文及其語境,前者其實是為了規範駕考場地、考試員的工作量等,後者則意在加強對學員身份信息的核查。因此就有兩種可能:一、交管局在制定相關文件時,包含著限制外地人學車的本意;二、他們的本意並非如此,但相關規定傳達了錯誤信息,産生了誤導。

       公安部快速辟謠,也表明後一種情況的可能性更大。倘若如此,那麼駕考“限外令”就更像是一場誤會,公安部沒有“限外”的本意,地方交管部門也並非故意拉虎皮做大旗。當然,要化解這個誤會,公安部僅僅辟謠顯然不夠,還應當下發通知,明確規定各地不得實行駕考“限外令”,並加強監督檢查,保證規定落實到位。只要取消了“限外令”,駕校向外地學員多收學費問題便會迎刃而解。至於異地買賣駕照,一方面,沒有證據表明駕校和車管所對本地學員的要求更加嚴格,異地買賣駕照並不比本地方便;另一方面,買賣駕照是一些駕校與車管所的問題,不去加強對他們的監管,而是讓外地學車人員“吃藥”,顯然驢唇不對馬嘴。

責任編輯:魯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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