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復興評論 >

傅達林:打擊套牌尚需編織嚴密法網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22日 07:3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更多 今日話題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打擊套牌不僅要解決好技術性問題,更需要從實踐中確立起執法的長效機制,形成從嚴懲治的常態效應。

  公安部正在全國範圍開展機動車涉牌涉證違法行為集中整治,查處“套牌套證”或故意遮擋、污損號牌和不按規定安裝號牌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此次整治,當會立竿見影地帶來一段馬路秩序理想期。

  作為懲治的重點,套牌問題備受關注。由於套用別人牌照,上路行駛膽大妄為、逍遙法外,由此引發的交通違章、交通事故、法律糾紛等,給社會帶來諸多不穩定因素。交警部門查獲的套牌車中,還有相當一部分是盜竊、搶劫、走私而來的問題車。時至今日,全國究竟有多少套牌車,每年查出的佔比多少,都沒有明確數據。但是,經驗告訴我們,套牌現象嚴重,還會由於打擊不夠精準而隨時可能降臨到你我身上。

  對此,公安部進一步規範了涉牌案件辦理工作,明確將實行案件受理首問負責制。受理程序上的完善,針對套牌車的流動性,更方便為受害車主提供救助,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李逵抓李鬼”的困境。同時,對通過交通違法證據圖片比對發現套牌違法車輛與被套牌車輛特徵明顯不符,或報案人能夠提供證據證明車輛號牌被套用的,交管部門將撤銷使用套牌期間發生的交通違法信息,車主可申請換發新的號牌和行駛證。這也有助於舒緩受害人的冤屈心理。

  但從執法實踐看,上述“明顯不符”的認定、“使用套牌期間”的計算,並不是十分清晰。執法機關面對套牌之類的違法現象,往往會陷入大海撈針般的執法困境,不得不尋求受害人的自力救濟。而就此要求報案人舉證,有違法治社會的基本常識。打擊套牌本是公安部門的法定職責,公民只有報案的權利而無查證的義務,何況報案人也沒有這樣的能力。諸如此類細節問題,都關乎執法舉措的正當性與實效性。

  打擊套牌不僅要解決好技術性問題,更需要從實踐中確立起執法的長效機制,形成從嚴懲治的常態效應。套牌氾濫的主要原因,是違法成本與違法收益嚴重失衡,套牌者心存僥倖。套牌車每年可逃漏各種稅費,節省檢測、年審等費用,一年多則可省上萬元支出,這還不算違法處罰。但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對套牌的經濟處罰在“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加之查處的必然性不大,使得違法者在經濟利益面前鋌而走險,遇到集中整治也只是暫且蟄伏,風頭一過照樣套牌上路。

  可見,要杜絕違法者的僥倖心理,除了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還需建立長效機制,形成執法的預期效應,最終為僥倖者編織出一張無空子可鑽的嚴密法網。

熱詞:

  • 套牌車
  • 被套牌
  • 法網
  • 號牌
  • New Docu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