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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1日—4月1日,習近平主席應邀出席在美國華盛頓舉行的第四屆核安全峰會。這一峰會是凝聚核安全領域國際共識的重要平臺。從2010年首屆峰會開始,中國領導人出席了歷屆峰會,在核安全領域發出了響亮的“中國聲音”,有關理念和倡議獲得了國際社會的高度認可。習近平主席時隔兩年再次出席峰會,是對中國踐行新安全觀和增進普遍安全的最好詮釋,同時也充分體現了中國推進國際核安全體系建設、加強核領域全球治理的大國擔當。
核能的發現和運用,如同普羅米修斯帶到人間的火種,為人類發展拓展了美好前景。但是,如果不能有效維護核能安全,不能妥善應對核材料和核設施的潛在安全風險,則會給這一美好前景蒙上陰影,甚至帶來災難。因此,要使核能事業發展的希望之火永不熄滅,就必須應對好各種核安全挑戰,維護好核材料和核設施安全。中國作為核能發展大國,始終把核安全放在和平利用核能事業首要位置,按照最嚴格標準對核材料和核設施實施管理。發展核能事業60多年來,中國一直保持良好的核安全記錄,重要核材料“一克不少、一件不丟”,同時在核安全國際合作方面走在前列,給世界交出了一份優異成績單。
中國堅定不移增強自身核安全能力。在頂層設計上,將核安全納入國家總體安全體系,寫入《國家安全法》和《反恐怖主義法》,明確了核安全的戰略定位;《核安保條例》草案已上報國務院審議;《核材料衡算與控制視察導則》《核材料和核設施實物保護》等一批核安保導則和技術規範,陸續由政府發佈,有力推進了國家核安全工作的法制化進程。在具體行動上,嚴格按照國際最新標準開展新建核設施的核安保系統建設,政府安排了數十億專項資金用於原有核設施的核安保系統改造,大幅提升核安保技術水平和防範能力;核安全監管工作步入了機制化、規範化軌道,成立了國家核安保技術中心,開展核安保技術研發工作,強化核安保日常監督管理,紮實推進核安保工作機制化;堅持培育和發展核安全文化,普及社會公眾核安全應急知識,營造促進核能發展良好環境,樹立全社會對發展核能事業的信心。
中國堅定不移支持核安全國際合作。面對核安全這一全球性課題,中國深知“一枝獨秀不是春,百花齊放春滿園”的道理,一直在現有框架下,加強國際合作,承擔責任與義務。自1984年加入國際原子能機構以來,中國先後與巴西、阿根廷、英國、美國、韓國、俄羅斯、法國等30個國家簽訂雙邊核能合作協定。在打擊核材料非法販運領域,同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等國開展一系列合作項目。同時,中國協助加納改造其高濃鈾研究堆的項目已取得積極進展,將繼續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而且,作為重要國家,中國也在充分發揮地區作用,努力為本地區搭建可靠的核安全治理環境。中、日、韓三國2008年啟動核安全監管高官會機制,2011年簽署“中日韓核安全合作倡議”,確定將建立合作框架,承諾在地區核安全標準、區域應急響應機制和監管能力等領域開展合作行動。
中國堅定不移參與構建國際核安全體系。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國際原子能機構成員國,中國始終致力於同各國一道推動建立國際核安全體系,促進各國共享和平利用核能事業的成果。1984年以來,先後加入《核事故或輻射緊急情況援助公約》《及早通報核事故公約》《核材料實物保護公約》《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核安全公約》《制止核恐怖主義行為國際公約》等一系列國際公約,並且在公約機制內積極推動建立和平、合作、共贏的國際核安全體系,為核安全全球治理作出了巨大貢獻。在核安全峰會這一構建國際核安全體系重要平臺上,中國發揮的作用更是不可替代。2014年,習近平主席在海牙核安全峰會上首次全面完整闡述中國的核安全觀,強調發展和安全並重、權利和義務並重、自主和協作並重、治標和治本並重,充分展示了中國作為負責任大國在構建國際核安全體系上的智慧與擔當。
“光明前進一分,黑暗便後退一分。”實踐證明,中國是核安全治理的堅定踐行者,始終秉持為發展求安全、以安全促發展理念,在確保核安全前提下,推進核能事業發展,並在發展中不斷努力將核安全推向新的高度。這既為自身核能事業持續健康發展提供堅強保障,也為構建國際核安全體系,提升全球核安全水平,增進國際和平與安全貢獻了中國力量。(南方日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