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人才資源開發條例》7月1日頒布實施。條例首次明確消除城鄉、區域、部門、行業、身份、所有制限制,建立和完善了人才市場服務體系。
條例共6章33條,包括人才資源開發的原則與重點、主體與責任、培養與引進、評價使用和流動、激勵和保障、獎勵與獎懲等內容。寧夏創新人才評價機制,打破身份、資歷、學歷、地域和所有制界限,注重品德、能力和業績,把各類人才全部納入自治區 “新世紀313人才工程”和“享受自治區政府特殊津貼”人才的推薦選拔中來。充分開發和利用國內外資源,加快實施寧夏引進海外高層次科技人才“百人計劃”,對引進的人才遵循待遇從優、工作條件從佳、增強吸引力的原則,在戶口、住房、交通、養老保險、醫療保障、職稱評聘、收入分配、成果獎勵、子女入學等方面給予傾斜。
截至目前,全區人才總量已經達到35.78萬人,佔總人口的5.8%。其中,專業技術人才17.41萬人,經營管理人才5.53萬人,高技能人才4.53萬人,農村實用人才5萬人。專業技術人才中,副高以上職稱的1.71萬人。(記者 王海英)
責編:韓淩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