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11日至14日,中共中央總書記、國家主席、中央軍委主席胡錦濤到寧夏回族自治區考察工作。這是胡錦濤在毛烏素沙漠邊緣的白芨灘林場大泉治沙實驗區同當地幹部群眾親切交談,仔細了解防沙治沙工作情況。 新華社記者鞠鵬攝(資料圖片)
新華網銀川9月16日電(人民日報記者杜峻曉 周志忠 新華社記者王存理 徐京躍 孫波)寧夏,我國最大的回族聚居地,既有邊塞風光的雄渾,又有江南景色的秀麗,被稱為“塞上江南”。
“不到長城非好漢”。毛澤東在六盤山上寫下的不朽詞句激勵著一代又一代人奮進。
從北京到銀川,從中南海到賀蘭山,寧夏回族自治區成立50年來,黨的民族政策光輝照耀著這片充滿希望的熱土。600多萬各族兒女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6.6萬平方公里的山川發生了翻天覆地、日新月異的變化。
半個世紀的深情關愛,半個世紀的輝煌巨變。寧夏民族團結、經濟發展、社會進步,凝聚了黨中央的親切關懷和殷切希望。50年來,在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指引下,寧夏各族幹部群眾同心同德、頑強奮鬥,推動寧夏各項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特別是在科學發展觀的指導下,寧夏在改革開放的道路上又好又快地前行。
“促進民族關係和宗教關係和諧,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
9月2日,寧夏伊斯蘭教經學院的學生在教室上課。成立於1985年的寧夏伊斯蘭教經學院,是經國家宗教局批准建立的伊斯蘭教高等學府,建校20多年來,共畢業、結業各類學生、學員2480多人,成為伊斯蘭教宗教管理人員和教職人員的搖籃。目前,學院有8個本科班,在校學生410多名,其中女生82名,開設課程20多門。新華社記者劉泉龍攝
巍峨的六盤山、賀蘭山南北屹立,奔騰的黃河水穿越而過……目前全國有1000多萬回族人口,是我國除漢族以外分佈最廣的民族,其中寧夏回族人口約有218萬,佔自治區總人口的35%。
新中國成立後不久,黨中央就把回族的自治問題擺上了重要議事日程。我國實行民族區域自治制度是解決民族問題的偉大創舉,是毛澤東等老一輩無産階級革命家經過長期探索和反復實踐後得出的結論。1949年11月,毛澤東在致中共中央西北局的一封信中就強調,在一切工作中堅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政策,大批培養少數民族幹部。
1957年6月,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了成立寧夏回族自治區的決議。1958年10月25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正式成立。這是中共中央倡議的,得到了全國廣大回族幹部群眾以及甘肅省各界的熱烈響應和積極支持。在這一區域內,回族人口占三分之一,漢族、其他少數民族的人口占三分之二。寧夏各族人民踏上了共同建設美好家園的新征程。
為在寧夏建立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黨和國家領導人傾注了大量的心血。
2005年8月12日,寧夏回族自治區西吉縣吉強鎮幹部在一村民家調解鄰里糾紛。吉強鎮在開展保持共産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努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鎮黨委針對鄰里、婚姻、徵地拆遷、民族宗教等易發矛盾糾紛的重點,做好排查摸底,堅持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化解在村鎮,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鎮、矛盾不上交”。 新華社發(資料圖片)
在自治區成立之初,黨中央、中央政府和毛澤東就委派林伯渠到寧夏指導工作。
1964年春,在革命戰爭年代數次到過寧夏的鄧小平第四次來到了寧夏。他説,寧夏作為民族地區,特別是在回族聚居的西海固地區,一定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加強民族團結,加快經濟建設步伐,把各族群眾的生産、生活搞上去。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黨中央十分關心民族政策在寧夏的落實,多次強調指出,要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認真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注意培養少數民族幹部,特別是回族幹部。
“塞上江南,再放異彩”。1991年6月,江澤民考察寧夏過程時,看到作為民族自治地方的寧夏,社會安定、民族和睦、經濟發展,十分高興,欣然題詞。他指出,我國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做好民族工作,處理好民族問題,關係到社會安定、經濟發展和人民幸福,關係到祖國的統一,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們要緊密聯絡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的實際,貫徹好黨的基本路線,促進民族地區經濟、文化的發展和全面進步,以實現共同富裕、各民族共同繁榮這個總的目標。
寧夏人民不會忘記,1995年6月、2000年5月和2007年4月,胡錦濤三次來寧夏考察。他對寧夏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為寧夏的民族團結進步確立了遠大目標。胡錦濤反復告誡當地的同志,促進民族關係和宗教關係和諧,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寧夏是我國回族最大的聚居地,是信仰伊斯蘭教群眾比較集中的地區,做好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對維護寧夏改革發展穩定大局具有重要意義。要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大力推進民族團結進步事業,不斷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
今天的寧夏,各族人民和睦相處,攜手前行,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已成為寧夏各族人民的共同心願。
這是實現民族平等的50年:在黨中央的親切關懷下,寧夏認真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頒布了《寧夏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規定》《寧夏清真食品管理條例》等150多件地方法規、條例和自治政策;確保回族作為主體民族在寧夏管理本民族內部事務的權利,在自治區歷屆人民代表大會上,回族代表所佔的比例始終與回族人口的比例相適應,並略高於人口比例;充分尊重回族的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全區218萬回族人口中,平均500多人擁有一座清真寺;大力開展民族理論研究和民族政策教育活動……
這是共同團結奮鬥的50年:寧夏的少數民族幹部隊伍不斷成長壯大,尤其是改革開放之後,寧夏進一步加快了培養少數民族幹部的步伐。全區少數民族幹部比改革開放初期增長了2.5倍,比1958年自治區剛建立時增長了10.5倍。4萬多名回族幹部和回族科技、教育、文化衛生人才成為各行業的骨幹力量。與此同時,寧夏少數民族考生的高考錄取比例逐年上升,從1995年的22.62%提高到2007年的33%。
這是全面進步發展的50年:為加強民族團結,寧夏把每年的9月定為“民族團結月”。1983年以來,確定每5年召開一次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模範個人表彰大會,現已累計表彰先進集體650個,先進個人1934名,受到國家表彰的民族團結先進集體134個,先進個人161名,使民族團結進步事業進一步發展。
寧夏50年的輝煌巨變,證明了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完全符合我國國情,符合各族人民根本利益,具有巨大的優越性和強大的生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