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宋代哥窯瓷盤“破損門”進入公眾視線開始,人們逐漸發現,故宮的館藏文物被損壞,其實早已不是第一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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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館藏文物,本應是一家博物館工作的最基本內容。然而自宋代哥窯瓷盤“破損門”進入公眾視線開始,人們逐漸發現,故宮的館藏文物被損壞,其實早已不是第一次發生。早在2008年,故宮收藏的惟一一件五代董源真跡《瀟湘圖卷》(一級甲等文物)就曾在展出時被水滴淋濕受損。而就在哥窯瓷盤損毀事件後不久,就有知情人士爆出清宮舊藏木制屏風在進行修復時被水浸泡。還有內部人士稱長期以來,故宮出現很多文物損壞事件,沒有一件被處理過,相反有很多直接責任人得到提拔。
今年5月,在號稱有齊備的安保力量,擁有技防、人防、物防和犬防四道防線的故宮內,一個脊柱患有疾病的普通農民竟然成功盜走了9件展品。雖然警方以極快的速度破案,但至今仍有數件展品尚未巡迴。故宮博物院在其官方微博上,總結了七條失竊原因,而哪怕其中任何一個環節能達到忠於職守的標準,竊案就有可能避免。
2002年,故宮開啟“百年一遇“的大修,按規劃將持續到2020年,19億修繕資金全部由財政撥款。故宮的大修工程,卻引來多方質疑。如故宮大面積揭屋頂重修,違反了“最小干預”原則,引發主管古建築維護的國家文物局強烈不滿。同時,在大規模修繕宮殿外觀的同時,宮殿內部就發現了大量白蟻。故宮方面卻不願聲張。如果不徹底清查治理,並接受全社會的監督,故宮或有一日毀於蟲害。
實際上,故宮無論是在安保系統、信息管理系統還是文物檢測方面都擁有世界先進的設備和完備的管理規範。然而“盜竊門”、“破損門”等事件的發生,根本原因都出自“人”的身上,是工作人員沒有嚴格執行相關制度導致。“盜竊門”中,故宮在安保工作上總結出的7點原因,全都指向“思想麻痹”,“執行工作有疏漏”。而國寶“破損門”更是因為工作人員沒有遵守禁止單人操作,先採用複製品調試設備等規範,而最終釀成的悲劇。
相比較之下,今年3月,台北故宮博物院曾停電6小時。然而事故發生後,博物院馬上調派人員在每個點加強警衛,仍持續向游客開放直至閉館時間。在檢測文物時,台北故宮的檢測人員是不能拿文物的,有專員負責,且經過嚴格訓練,而且檢測時儘量避免使用電動設備。
作為享受財政全額撥款的文化部直屬事業單位,故宮採取“收支兩條線”管理模式,“可以説是故宮想做的項目都能撥款”。如此不差錢的故宮謀求商業運營,本也符合博物館經營的趨勢。但事情出了兩條岔子,將人們的質疑引向了利益自肥:首先,建福宮被作為“私人會所”經營,違反了博物館經營的公共性原則。這方面,台北故宮也可以被申請包場來辦活動,但“都是一視同仁,所有人都可以申請。”其次,故宮經營性活動種類繁多,旗下諸多産權關係複雜的企業參與其中,許多甚至與故宮是“一套人馬,兩塊牌子”。而這其中,故宮收益了多少,用作什麼用途,人們無從得知。而台北故宮的門票、禮品店、餐飲服務、品牌授權等全部收入,大部分進入公共財政,一部分進入藝術發展基金,用於購買文物等。每一筆款項都會公佈在網頁上,各種明細都一一可查。
對目前沸沸颺颺的“拍賣門”、“封口費”等事件的質疑,故宮一直在自證清白。瓷器“破損門”事件中,故宮瞞報事故,並稱其為“對當事人的一種保護”。對當事人的處理,依據的是“內部管理規定”,至於“內部規定”的內容卻“不便公佈”。“盜竊門”和“會所門”事件的處理中,處理方也只有故宮一家機構。故宮始終在以“這是自家的事,與公眾無關”的態度來應對公眾監督。而其作為一家博物館,就公共性而言必然要接受社會的監督和質疑。《國際博物館協會博物館職業道德》規定,博物館藏品是重要的公共遺産,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因此稽查制度與司法程序,應該被納入到對事件的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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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宮是文化部直屬的事業單位,在這種管理體制下,故宮內部由每一個責任人逐級向上對應,最終對“單位”的最高領導負責。院長向上級行政長官負責,而不是向公眾負責。能夠對故宮進行追責和處理的,只有上級文化部門。這樣,就催生了故宮的各種敷衍民意:“會所門”是下屬公司的欺上瞞下,“破損門”是工作人員操作失誤,“拍賣門”是檔案整理人員沒有核實。我們看到,輿論監督的鞭子怎麼也抽不到履行管理職能的故宮身上。而所有鬧劇的造成,不僅僅是某個部門、某個工作人員、某個下屬公司的責任,管理的整體錯位才是真正的原因。
與中國的事業單位管理機制截然不同的是,國外的很多公共博物館都採取了理事會制度。大英博物館的資金來源主要由政府文化部門撥款,卻由非政府公共文化管理機構為仲介來實現管理。理事會實行宏觀管理,日常管理主要由博物館館長負責,並接受理事會的監督和檢查。美國則同時還在管理系統內部對業務和經營嚴格區分。
作為專業機構的故宮,每每有事件爆出時,我們卻能看到相關人員的各種“不專業”。“盜竊門”,安保人員被指素質低下,沒有最基本的警醒意識。“破損門”,毀壞國寶的科研人員是“外行”的工科碩士。“錯字門”更是直指故宮工作人員文學素養的低下。兩岸故宮博物院院長的簡歷也被人曬到網上,一位是巴黎大學的考古學博士,另一位卻是一路直升的黨政幹部。更有報道稱,故宮在2000年以前甚至沒有一個博士。我們看到,由於管理機制,故宮的工作人員從上至下,充斥着各種“外行”。相比之下,台灣故宮的工作人員則需要有團隊合作的精神,需要對博物館知識有全方位的認識,還要有一個熱忱服務的品質。
博物館本應是文化的保衛者和傳承者,而這一功能必須要在公共性與非營利性前提下的才能實現。然而,故宮卻是機關做派的文化殿堂。整個體制是傳統的官僚體制,各項工作只需要垂直對上負責。在人員配置和內部管理上,懂不懂文化,是不是按照文化的規律辦事,是不是有利於文化的傳播和教育,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將文化作為一種資源來經營,變成單位收入,創造文化政績,也方便了申請下一批撥款。也是在這種官辦文化的浸淫下,故宮忽略了自身的服務和教育功能,忽略了自己文化保護者與傳承人的身份,始終將自己定位為特權部門。故宮在其經營理念和經營方式上,是沒有文化做前導的。
從事博物館事業需要的是一種宗教式的精神,因為真心熱愛才會認真負責,這在西方博物館工作人員中,是最基本的要求。從事文物研究工作,最為重要的是對文物所承載的文化的熱愛和信仰。文物研究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把文物上凝結的歷史文化傳承下去,而故宮在這方面責無旁貸。然而我們看到,由體制原因和歷史原因所失去的那份對文化的信仰,在故宮逐漸走向市場化的今天,還遠遠沒有找回。在這種狀態下,文化只能是故宮牟利的工具,而非被保護和傳承的主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