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屆海峽論壇 2012年6月

主議題:"匯聚民意 共謀福祉"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決定:進一步放寬臺生及其他台灣居民在大陸就業的相關政策。大陸企業可以按照就業管理的相關規定,自主招用臺生及其他台灣居民就業。臺生及其他台灣居民可與大陸居民同等條件到大陸企業就業。二是對臺生及其他台灣居民到大陸事業單位就業擴大試點。我們將在福建、江蘇已有試點基礎上,再新增天津、上海、浙江、湖北4省市作為試點地區。

公安部決定:進一步為臺胞來往大陸和在大陸居留、生活提供便利。一是在現有的27座城市28個台灣居民口岸簽注點基礎上,自6月20日起,增加廣西南寧、江蘇無錫機場口岸為臺胞辦理入境證件和簽注提供服務。待相關準備就緒後,吉林長春機場口岸的台灣居民簽注也將於年內實施。二是自7月25日起,將台灣居民來往大陸簽注最長有效期由1年延長至2年。三是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還願為台灣居民免費提供原臺胞證號碼的加注服務。

教育部決定:台灣居民可以在大陸高校申請教師資格證。在大陸高校工作的台灣居民,凡辦理了居住證明的,根據自願原則,可申請認定大陸高校相應種類的教師資格,條件和程序與大陸申請人相同。

第三屆海峽論壇 2011年6月

主議題:"聚焦基層、共享成果"

1、開放大陸居民赴臺個人遊

2、增加兩岸客運航班 班次總量每週558班

3、全面下調臺胞簽注收費標準 增設簽注點

4、台灣居民將可在大陸申請登記個體工商戶

5、大陸增設四個台灣農民創業園

6、大陸新設六處海峽兩岸交流基地

7、大陸對臺農産品採購爭取常態化

8、福建出臺三方面地方性惠臺舉措:《關於加快台灣農民創業園建設的若干意見》,在加大基礎設施投入、開辦土地經營權和果茶樹抵押貸款服務、設立信用擔保風險補償專項資金、實行稅收和電價優惠等。由兩岸共同參與編制的《平潭綜合實驗區總體發展規劃》,將由國務院批復實施。福建將在平潭設立兩岸合作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對臺胞在平潭投資國家鼓勵類産業等多方面的優惠,同時儘快開通平潭至台灣本島的海上快速客滾航線,就地辦理臺胞有關證件。重點落實《海峽兩岸衛生醫藥合作協議》,為台灣同胞提供更好的工作生活便利。

第二屆海峽論壇 2010年6月

主議題:"聚焦民生、惠澤兩岸"

閩臺直航,先行先試。在近期兩岸每週各新增的50個航班中,各用增量中的20班專門支持廈門、福州與台灣直航。

發展貨運,增加航點。新增福州、廈門為兩岸貨運通航點,支持兩地客貨並舉。積極爭取實現泉州晉江機場為兩岸客運直航包機航點。

完善航路,保障通航。爭取增辟閩臺間的新航路,開通南線空中雙向直達航路。

機場建設,加快發展。支持將海西經濟區機場建設項目納入國家民航佈局及"十二五"機場建設規劃,新建廈門第二機場。

開放備降,確保安全。只要台灣方面有需要,無論是天氣原因、飛機原因還是其他緊急情況,均可在對外開放機場降落。可臨時增加福建通航點與台灣間航班輸送滯留旅客。

擴大交流,深化合作。建立強化航空飛行安全交流與保障合作長效機制,提升運輸品質和質量。

兩岸攜手,培養人才。歡迎台灣學生報考大陸民航院校,允許台灣機務維修人員和機務維修專業的學生報考大陸機務維修執照,並鼓勵其來大陸工作。

第一屆海峽論壇 2009年5月

主題:"擴大民間交流、加強兩岸合作、促進共同發展"

推動大陸企業赴臺投資。商務部、國務院臺辦正式發佈《關於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或設立非企業法人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了大陸企業赴台灣地區投資的辦理程序。

擴大對臺産品採購。大陸主管部門將組織農産品採購團。還將支持和幫助台灣在大陸舉辦促銷活動。

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台資企業拓展大陸市場並參與大陸擴大內需的基礎設施和重大工程建設。

增加大陸居民赴臺旅遊。

推動協商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

進一步向台灣居民開放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項目。新增共11個項目。

加強兩岸農業合作平臺建設。新增設立福建莆田仙遊、福建三明清流、安徽巢湖和縣、江蘇淮安淮陰4個台灣農民創業園。

許可台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試點設立分支機構,從事涉臺民事法律諮詢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