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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民間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

 

CCTV.com  2010年06月23日 10:16  進入復興論壇  來源:法制日報  

  法制日報北京6月22日訊 記者陳麗平 今天提請審議的人民調解法草案規定,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不收取任何費用。

  草案規定,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應當遵循下列原則:在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依據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進行調解,也可以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前提下,遵循社會公德或者參考村規民約、社區公約、企業事業單位規章制度和社會善良習俗進行調解;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因調解而阻止當事人依法通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責編: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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