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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漣源公捕公判27名涉毒人員 2人被判死緩

發佈時間:2010年06月18日 15:37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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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8日,(湖南)漣源市委、市政府召開了漣源市涉毒犯罪公捕公判大會,對13名犯罪嫌疑人公開逮捕,並對14名販毒被告人進行了公開宣判。

  上午9時,宣判大會正式開始。漣源市公安局副局長鄧育清對譚戰兵、謝志揚等13名涉毒犯罪嫌疑人公開宣佈逮捕令。

  漣源市人民法院對夏才平、涂仁義販賣毒品一案進行公開宣判,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夏才平、涂仁義先後21次購進毒品海洛因11.5克,法院認為,被告人夏才平、涂仁義明知是毒品而進行販賣,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和八年。

  在公捕公判大會上,婁底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長福、譚憲歸兩個販毒團夥案進行公開宣判。

  本次公開宣判案件涉案毒品數量達兩千余克,被告人劉長福于08年6月至09年3月在漣源市六畝塘鎮等地先後多次販賣毒品海洛因共計360克,並夥同被告人謝賢江、吳海良等人多次在婁底、漣源販賣毒品。

  被告人譚憲歸於06年至09年間先後多次在漣源等地共計販賣毒品海洛因1273克,被告人譚陳在與被告人譚憲歸共同居住期間,協助譚憲歸販賣毒品,其共計參與販賣毒品海洛因1263克。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譚憲歸、劉長福等違法銷售毒品,其行為均已構成販賣毒品罪,其中,譚憲歸、劉長福販賣毒品數量大,犯罪情節嚴重,特依法對兩人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其餘被告人被分別判處無期徒刑和三至十五年有期徒刑。(瀟湘晨報滾動新聞通訊員 龍洪 肖鐵軍 梁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