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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讓民意比例決定拆遷走向

發佈時間:2011年04月29日 05: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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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錦江區區委書記 周思源

  舊城改造根本目的是惠民和發展,那麼,工作的根本標準就應該是群眾讚不贊成、滿不滿意;該讓群眾作主的,就真正放手,以民意比例決定拆遷的走向、結果

  在舊城改造中,拆遷往往成為引發社會矛盾乃至惡性事件的“導火索”,政府也常常陷入“辦好事、生矛盾”的尷尬之中。

  “癥結”何在?我覺得,是代民作主的習慣思維造成這一尷尬局面。

  以往,我們習慣了代民作主的思維方式,按照政府規劃、設想,劃個“紅線”,做個方案,發個公告,就啟動實施拆遷。這種“先結婚、後戀愛”的運作模式,往往讓群眾感到自己作為房屋業主的主體地位沒有得到充分的尊重,從而産生排斥以至於抵觸。“開弓沒有回頭箭”,拆遷一旦啟動,項目也就駛上了單向道,推進遇阻,要麼抬高補償標準,損害補償公平和政府公信;要麼採取強制手段,引發矛盾、糾紛。

  有沒有一條路,能夠讓拆遷得到群眾的自發支持,從而和諧有序推進?

  舊城改造根本目的是惠民和發展,那麼,工作的根本標準就應該是群眾讚不贊成、滿不滿意,該給的補償充分給夠,該讓群眾作主的,就真正放手,由代民作主應該變為讓民作主。

  基於這種認識,從2008年開始我們嘗試推行變“徵詢民意、模擬簽約”在先,啟動實施在後,以民意比例決定拆遷的走向、結果,群眾自願簽約達不到約定比例,則尊重民意,終止拆遷。

  按照這一理念和模式,我們實施的模擬拆遷項目基本都做到了無一戶超標準補償、無一戶強拆、無一例不穩定事件。群眾也由以往“要我拆”的消極抵觸,轉到“我要拆”的積極支持。

  (本報記者 梁小琴整理 馬國英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