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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深航“詐”彈案開庭 嫌犯或被判刑5年以上

發佈時間:2012年10月18日 03:03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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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830”深航“詐”彈案17日在湖北襄陽市高新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犯罪嫌疑人熊毅涉嫌編造恐怖信息罪被起訴。

  今年8月30日,熊毅得知其債主熊某將乘飛機到東莞向其索債。為阻止或遲滯熊某到東莞,熊毅利用某通信技術公司的“任意顯”功能,虛擬襄陽市電話號碼,撥打廣東省深圳機場的客服投訴電話,稱剛剛起飛的襄陽至深圳ZH9706次航班上有爆炸物,並將於起飛後45分鐘爆炸。深圳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啟動公司一級應急響應程序,武漢天河機場啟動二級應急響應程序。ZH9706次航班飛行53分鐘後備降天河機場,71名旅客于次日上午才飛往深圳。

  公訴方提供的證據顯示,此次事件中僅深航遭受的直接經濟損失就達205771元。

  經過1個多小時的法庭調查和控辯雙方的法庭辯論,襄陽市高新區法院宣佈休庭,將擇日宣判。

  據悉,湖北機場集團也將依法對熊毅提起民事訴訟,要求其賠償因航班備降而造成的巨大經濟損失。

  綜合本報記者廖豐新華社電

  量刑標準成控辯焦點

  控辯雙方的焦點是量刑標準。公訴方認為,熊毅的行為造成嚴重後果,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之一的規定,應以編造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辯方認為,在沒有相關司法解釋對嚴重性進行明確規定前,本案的嚴重後果是沒有法理依據的,對熊毅的量刑應該在5年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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