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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千萬富翁被指偷稅蒙冤十年終判無罪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9日 08: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法制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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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別調查

  本報記者范傳貴

  在“舉步可得天下藥”的“藥都”河北安國市,58歲的藥商焦佔軍,卻找不到一副有效的“藥劑”,來治療他“病變”的人生。

  10年前,他曾是同仁堂最大的經銷商之一,擁有兩家藥廠,年營業額千萬元以上,開著全市最好的轎車,建了全市最氣派的商務大樓。

  但一切戛然而止。因為一紙最終被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稅務稽查決定書,在此後10年,讓焦佔軍的人生從鼎盛走向支離破碎——身陷囹圄,事業敗潰,親人離散。

  多年的申訴上訪之後,焦佔軍沉冤昭雪。在被宣判無罪的法庭上,他痛哭流涕,小兒子當庭跪下,給法官連磕三個響頭。

  但破碎的人生已然如長水東逝,不可逆轉。如今的焦佔軍身患多疾,舉債度日,住在仍被查封著的商務樓裏,整日整日地翻撿著各種證據材料——他的戰爭還未停止,在他被羈押的兩年多時間裏,5個民事官司接踵而至且他全部敗訴,因為資産被查封,甚至支付不起上訴的費用。

  他想知道,誰應該為他蒙冤的10年埋單。

  “適用法律錯誤”的百萬罰單

  安國市,是全國最大的中藥材集散地,素以“天下第一藥市”馳名中外。

  生於1954年的焦佔軍,上世紀80年代在安國市政府機關當秘書,後調至藥材管理局工作,1986年參與組建了安國中藥材供銷公司。

  1999年5月,安國市中藥材供銷公司改制為民營的大仁藥業有限公司,焦佔軍擔任該公司法定代表人。他從當地中藥材市場的藥農手中收購中藥材,初加工後供給北京同仁堂,再從同仁堂手中收取成藥來銷售。

  此時,大仁藥業已經發展成為擁有員工100多人的中藥企業,是同仁堂最大的經銷商之一,還在北京核心地帶購買了一處四合院設立分公司,與一家大藥企聯合經營健都制藥廠,有200多名員工,年營業額過千萬元。

  在安國市,焦佔軍建起當時全市最氣派的商務大樓“天元大酒店”。為抒胸中霸氣,他特地請來文化名人在一樓大廳題了一首《天元樓賦》:“陋室堪記,常憶先賢,揮劍唱風……且將天元作叢臺,興金樽,論橫縱。”

  2000年5月,焦佔軍還與泰國PP集團簽訂了合作開發協議,擬在泰國、老撾、緬甸三國交界的“金三角”地帶購進土地,用於藥材的種植與生産。

  “那是我事業發展的鼎盛時期。”2012年8月7日下午,在向《法制日報》記者回憶起曾經的輝煌時,焦佔軍不斷地翻找出當年與幾家大企業簽署的合作協議,試圖盡可能精準地描述出“事業鼎盛”的狀態——而那樣的狀態,卻愈加凸顯了這個正在夕陽下忙亂翻撿材料的他的落魄。

  而造成這兩種狀態轉變的伏筆,恰恰埋藏在其事業巔峰期。

  焦佔軍告訴《法制日報》記者,1997年年底,為了便於成藥銷售,安國市中藥材供銷公司在北京成立了中成藥銷售部,承包給北京人閆亞平經營。

  2000年7月21日,河北省、市、縣國稅稽查局組成專案組對大仁藥業公司納稅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大仁藥業在銷售中成藥時,從1998年到1999年期間以“大頭小尾”的方式填開萬元版增值稅專用發票,即在填寫四聯銷項發票(銷售物品時開給客戶的發票)時,把給購貨方的二、三聯如實填寫,但把存根聯和報稅務局的記賬聯(一、四聯)少記銷項收入,虛假填開增值稅發票179份,少計銷售收入10790萬餘元。

  而這其中176張發票都是閆亞平開的,另外3張無法查清開具人。安國市國稅局以該銷售額乘以稅率,認定大仁藥業偷稅183萬餘元。但同時還查出,大仁藥業同一時期多交增值稅52809余元。

  焦佔軍不以為然。“我們和閆亞平是承包關係,即使存在偷稅行為,我最多負的也是領導責任。”他告訴記者。

  2000年12月28日,安國市國稅局以其認定的偷稅額減去多交稅款和已補交的20萬元款項,出具了稅務處理決定書,責令大仁藥業補交稅款158萬餘元,並加收滯納金127萬餘元。焦佔軍那輛象徵身份的紅旗轎車隨後被扣押。

  焦佔軍終於急了。他一紙訴狀遞至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行政庭,狀告安國市國稅局不執行國家稅法。但未及立案,這次起訴就被保定市國稅局調解下來,紅旗轎車被歸還了。

  “為什麼他們不敢對簿公堂?因為他們沒有執行國家稅法,按照國家稅法規定,增值稅以商品增值部分乘以17%計算,而安國當地當時卻有一條‘土稅法',即只要使用票據,不管是否增值,國稅局和地稅局都分別要收取票據數額1%的稅款。”焦佔軍告訴記者,這也是閆亞平為何要開具“大頭小尾”發票的原因,“增值稅是逃不了的,要逃的是‘土稅法'”。

  在最後的判決裏,國稅局的這份處理決定書,被認定“適用法律錯誤”。

  突如其來的偷稅罪

  焦佔軍以為事件就此平息,卻未想這只是開始。

  時隔半年,2001年7月3日,安國市公安局、檢察院以稅務局的處理書為依據,突然將焦佔軍刑拘,同年8月批捕。10個月之後,安國市檢察院以涉嫌虛開增值稅發票罪對大仁藥業、焦佔軍和閆亞平提起公訴。

  法庭上焦佔軍辯稱,閆亞平和安國市中藥材供銷公司簽有承包協議,因此閆亞平的犯罪行為與大仁藥業和焦佔軍沒有關係。未想同為被告人的閆亞平卻否認説,她並沒有與焦佔軍簽訂承包協議,協議上的簽名不是她寫的,對檢察機關指控的罪名沒有異議。

  2003年1月,安國市法院最終以偷稅罪一審對大仁藥業判處罰金366萬餘元,追繳違法所得183萬餘元;判處焦佔軍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83萬餘元;判處閆亞平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178萬餘元。

  宣判後,焦佔軍上訴到保定市中級法院,中院以事實不清為由撤銷原判發回重審。

  重審中,焦佔軍提供了17份總額169萬元的稅票,稱是大仁藥業應抵扣而未抵扣的稅票。他提出,北京同仁堂給大仁藥業的貨都是帶稅商品,大仁藥業在購貨時已經按價稅付款,有這些發票證實。

  大仁藥業從同仁堂購入貨後,以低於進貨價賣出,並未增值,不産生增值稅。焦佔軍向《法制日報》記者解釋説,因為我國對中成藥的市場價有統一規定,因此大仁藥業在與同仁堂的合作中都是將中成藥以低於進貨價賠錢銷售,然後從草藥方面盈利以彌補虧空。

  幸運的是,法院在最終的判決中確認了這169萬元稅票是大仁藥業在購貨時按票上價稅付款;而不幸的是,這僅被作為“從輕處理的情節予以考慮”。

  2003年7月20日,安國市法院將焦佔軍的刑期改判為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罰金和違法所得未作變動。

  此時,焦佔軍被拘押已經2年零17天,患上了糖尿病、心臟病等多種嚴重疾病。在繳納了7萬元的保證金後,他被從看守所裏放出來。他告訴記者,躺在看守所裏,他唯一的信念就是:“我一定要活下來。”

  8年申訴終獲清白

  在重獲自由後的第三天,焦佔軍拖著病體開始了申訴、上訪之路。在此後的8年中,焦佔軍變賣了所有家産,鼓動全家人四處舉債,成了上訪專業戶,而案件也經歷了多番輪迴。

  2003年11月26日,在多次前往河北省反映情況後,時任省人大內司委主任看到了他的材料,並批轉省高院立案庭庭長查復,後又批轉至保定中院,中院轉到安國市法院立案復查。此後多年雖時不時有一些好消息出現,但沒有絲毫實質性進展。

  奔波多年的焦佔軍開始陷入前所未有的孤立境地。這些年中,因多個官司在身,他每隔幾天就要被傳訊一次,家人終日惶惶不安;因偷稅案而引發的多個經濟糾紛案,債主們頻頻上門,打砸玻璃傢具,甚至將其大兒子焦雲峰多次打傷;而安國市的報紙、電視上,拍賣天元大酒店的信息時不時地播出。

  2007年初的一天夜裏,親人們圍聚在一起,勸説焦佔軍放棄申訴。“所有人都説,你打不贏官司的。”他向記者回憶,當天晚上,他和所有家人都吵翻了,“那麼多年了,我怎麼可能放棄?”

  他對在當中學老師的大兒子焦雲峰有些失望,跑到他的住處質問他:“別人勸我放棄可以,你是我兒子,怎麼可以這麼沒骨氣?”兒子氣不過,把頭往墻上撞,以死相逼。

  最終兒子難忍在安國所受屈辱,又難拗父親,帶著妻兒離開安國,從此再未與焦佔軍有過任何聯絡,父子失散。家裏的其他人也因難以忍受在安國終日不安的日子,全部搬至他處。

  孤立無援的焦佔軍繼續著他每年數十次往返石家莊、北京的上訪和申訴。終於在2007年10月,他等來了河北省高院駐保定信訪接待組,組長米振祥在看了相關材料後,調了安國法院辦案人員和主要領導至保定彙報案件進展。

  當年11月,安國市法院終於作出了駁回申訴維持原判的通知書。焦佔軍這才能申訴到保定市中院。2008年3月,保定中院再次作出駁回申訴的通知,焦佔軍無奈又申訴到河北省高院。

  2009年3月,河北省高院作出再審決定,指令保定中院另行組成合議庭對此案進行再審。6個月後,保定中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銷原判,發回安國市法院重審。但安國市法院將案件退回中院。保定中院又將此案轉到離安國市200多公里的淶源縣法院再審。

  2011年5月12日,淶源縣法院作出再審判決。判決書認為,安國市稅務局作出的處罰決定中並未體現大仁藥業的當期進項稅額,而是直接以少記銷售收入額乘以稅率確定的偷稅數額。大仁藥業借用外省戶頭購貨的17份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價、稅款,已由其在購貨時繳納,稅務機關以購貨單位名稱與大仁藥業不符為由,未抵扣這部分進項稅,是適用法律錯誤。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1998年發佈的66號文件規定,認定偷逃稅數額時,應當從增值稅繳納的特點出發,根據納稅人的實際繳稅情況,客觀計算因偷稅造成的國家稅款損失。大仁藥業借用外省戶頭購貨繳納了國家稅款,在計算其偷逃銷項增值稅數額時,應當減去進項稅額,其餘為偷逃稅額。而本案中,大仁藥業雖然虛開增值稅發票,但經過計算得出,該公司當期應納稅額為負數,因此公訴機關指控焦佔軍和閆亞平通過虛開增值稅發票偷稅,證據不足以認定大仁藥業、焦佔軍和閆亞平偷逃增值稅。經過淶源縣法院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判決大仁藥業、焦佔軍和閆亞平無罪。

  判決後,淶源縣檢察院認為法院認定事實不清、適用法律錯誤,向保定中院提出抗訴,又經過保定檢察院、安國檢察院、安國公安局、稅務局、法院聯合查證半年,最後保定檢察院認為抗訴不當,撤回抗訴。

  2011年12月16日,保定中院終審裁定淶源縣法院的判決生效。至此,焦佔軍終於洗脫偷稅罪名。

  誰為他毀掉的人生埋單

  除了親人離散、身體虛弱,在頭尾10年時間中,焦佔軍苦心籌備的“金三角”項目流産;大仁藥業在安國市的制藥廠停工,員工流散;在北京的聯營健都制藥廠被出售;幾個倉庫中數百萬元的存藥也全部報廢……

  而最讓焦佔軍在意的是,評估價在3000余萬元的天元大酒樓,因為多個連鎖官司而至今被查封,甚至多次被拍賣。

  其中一個最典型的官司是,焦佔軍于2000年3月8日向龐某借款40萬元,協議約定“借期兩年,至2002年3月8日止,利息0.13%,以焦佔軍本人的商業大樓擔保,到期若無力償還,大樓使用收費由龐某收取,直到收全本金及利息為止”。

  2001年8月22日,在焦佔軍被羈押僅一個多月後,龐某向法院起訴,以焦佔軍未按時給付利息為由要求償還本金及利息,並申請法院查封焦佔軍的商務酒店。

  當年10月30日,安國市法院判決焦佔軍于判決生效後五日內歸還龐某借款40萬元及利息。焦佔軍試圖上訴,卻因為賬戶被查封,無力支付上訴費而未能成功。而後,因為同樣原因,焦佔軍無力償還借款,開元大酒店被查封並拍賣。

  焦佔軍被放出來以後向保定中院申訴,《法制日報》記者從該院對此案的一份審理報告上看到,合議庭對一審判決提出了多項質疑,其中最主要的一項質疑是,雙方協議約定“若無力償還,大樓使用收費由龐某收取”,但一審判決卻判決解除合同並查封、拍賣大樓,違背了雙方協議約定還款方式的本來意思。

  該案最終由河北省高院立案再審,但至今無進一步結果。

  在焦佔軍被羈押期間發生的經濟糾紛案件還有另外4起,均以焦佔軍敗訴、無力上訴告終。在重獲自由後,焦佔軍一一申訴,但結果均不理想。

  不久前,他開始走上申請國家賠償之路,事實證明,這條路阻力重重。但焦佔軍只能背水一戰——鉅額的債務讓他沒有迴旋餘地,他必須把一個問題弄清楚:“究竟誰應該為我變得如此糟糕的人生埋單?”

熱詞:

  • 富翁
  • 偷稅
  • 蒙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