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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最大制販假貴金屬紀念幣案宣判 7人獲刑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04日 11:2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新華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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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華網石家莊7月4日電(記者朱峰)記者3日從河北省定州市人民法院獲悉,這家法院此前對張建潘等7名被告人製造和販賣假貴金屬紀念幣案件作出一審判決。這一案件涉案假貴金屬紀念幣初始發售價共計233萬餘元,是目前全國最大製造販賣假貴金屬紀念幣案。

  2010年,張建潘在浙江省溫州市平陽縣昆陽鎮黃岙村出租房內,用銅條、鋅鋁合金條等原材料和液壓機、衝床機等設備,偽造中國人民銀行發行的2011版熊貓普制套裝金幣30套、2011辛卯(兔)年金銀紀念幣本色的80套、彩色的20套。後出售給賈滿鬥。

  賈滿鬥在經營定州市鴻運工藝禮品店期間,由其子賈晨偉于2011年3月出售給楊峰、劉淘女假“2011中國辛卯(兔)年金銀紀念幣”、“2011版中國熊貓普制套裝金幣”等數套。2011年,楊峰經與劉淘女共同預謀,冒充他人身份賣給受騙者假貴金屬紀念幣多套。2011年5月,定州市公安局民警對被告人賈滿鬥、賈晨偉共同經營的定州市鴻運工藝禮品店依法搜查,扣押假貴金屬紀念幣數百套。

  定州市人民法院以偽造貨幣罪判處張建潘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以出售、購買假幣罪判處賈滿鬥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以出售假幣罪判處賈晨偉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以出售、購買假幣罪判處楊峰有期徒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以出售、購買假幣罪判處劉淘女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同案還有兩名被告人受到判處。

熱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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