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法治圖文 >

的哥“毒駕”連續撞21輛車續 自稱因感冒才吸毒

發佈時間:2011年11月30日 05:02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京華時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本報訊 (記者裴曉蘭)有吸毒史的出租車司機陳某吸毒後,駕車駛向西四環主路連撞21輛車,後因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訴(本報11月24日曾報道)。昨天,陳某在豐臺法院受審,他當庭認罪並表達了歉意,稱會遠離毒品。

  昨天上午9點,31歲的陳某被法警押進法庭,表情平靜。起訴書顯示,陳某是北京市人,2000年曾因犯盜竊罪被判過有期徒刑一年,2001年2月刑滿釋放。案發前是北京市祥龍股份有限公司出租司機。

  檢方指控稱,去年7月26日早7時許,陳某在大興區金星橋西200米處自己駕駛的出租車內,以注射的方法吸食毒品海洛因,後駕車停靠在豐台區西四環青塔鐵路橋輔路,在車內睡覺。其間,有一名男子敲其車窗玻璃,陳某驚醒後誤以為對方欲對其搶劫,即駕車逃走,並在明知自己控制能力減弱的情況下仍將車駛至豐台區西四環“青塔橋”南側主路上,後連續剮、撞21輛車,致車輛全部損壞,造成經濟損失15.2萬餘元。當日,陳某被警方查獲。檢方認為,應當以“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法庭上,陳某稱自己“認罪服法”,但提出指控的吸毒地點不對,稱自己在大興金星橋購買的毒品,但到了青塔後才在車上吸食。

  陳某稱,2009年開始,他在朋友的引導下偶爾吸毒,每次花費100元錢。“有時候感冒發燒,吸食一點。為了減輕病痛,讓意識更清醒。”事發當天,他稱自己早上出車感冒發燒,所以吸食。因吸毒後意識會不清醒,他都會在車裏休息半天左右,等感覺好點的時候繼續營運。

  對於如何判斷敲窗的人想搶劫,陳某稱,他已經説了“不拉活”,但對方還敲。此後,他就駕車想回家,但當時頭髮暈,眼前發黑,到了醫院才知道自己發生了交通事故,並在親屬的陪同下去了交通隊,目前已賠付事故造成的全部損失。

  庭審最後,陳某表達了歉意,稱因他的一時糊塗給事主造成損失,並稱會遠離毒品,好好做人。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熱詞:

  • 陳某
  • 感冒發燒
  • 受審
  • 吸毒
  • 青塔橋
  • 四環
  • 駕車
  • 搶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