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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地震局幹部雇兇殺死妻子 庭上翻供終審死刑

發佈時間:2010年07月23日 06:35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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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中國地震局地震預測研究所幹部蓋連華與妻子産生矛盾,嫌妻子“多事”的他竟然雇兇手殺死妻子及妻弟。昨天,市一中院將蓋連華(如圖)、劉學明押赴刑場執行死刑。

  案發:入室行兇取兩命

  今年54歲的蓋連華是北京人,具有大專文化,原係中國地震局地震預測研究所幹部。被告人劉學明今年39歲,案發前曾在蓋連華妻子馮某開的一家餐館打過工。劉學明與蓋連華的妻子是親戚關係。

  蓋連華因家庭矛盾對妻子和妻弟懷恨在心,遂起意殺害二人。蓋連華與劉學明多次預謀並進行準備。2006年5月22日晚上7點左右,劉學明糾集被告人齊玉良攜帶尖刀、倣真手槍等工具,進入位於石景山玉泉西街蓋連華家中,將馮某殺害,隨後二人逃離現場。不久,二人再次返回蓋連華家中等候蓋連華妻弟。當馮某的弟弟進入房間時,齊玉良和劉學明再下毒手。

  主謀:翻供否認殺愛妻

  在庭審時,蓋連華稱自己是“無罪的”。他對公訴人宣讀的其在公安機關所錄的口供也矢口否認。他説,那些口供不是自己的真實意思表達,而是在他精神狀態不是很好的情況下所説的。

  在檢察機關調查時,很多人證明他們夫妻倆感情不和,其中包括蓋連華的兒子。蓋的兒子説,父母親經常為瑣事爭吵,有時母親得理不讓人,甚至對父親大打出手。蓋連華卻説,他與妻子的感情挺好,夫妻偶爾拌嘴打架是很正常的,他對自己的妻子很照顧,對老人很孝順,對孩子也很疼愛,自己為人正直,根本不會指使別人去殺自己的妻子。

  檢察官詢問:“那你妻子和妻弟是誰害死的?”“是劉學明和齊玉良,我聽警察説的。我也是受害者,我因此失去了家庭和愛人。”蓋連華解釋説,劉學明跟他的妻子有過矛盾,而且他的妻子還欠過劉學明工錢。

  兇手:不明就裏被“忽悠”

  “這事兒是蓋連華叫俺幹的,他給了俺鑰匙。”劉學明當庭説,蓋連華對他説,馮某因為拆遷得罪人了,殺了馮某,沒人會抓他,是替天行道。齊玉良更是一臉委屈地説:“我第一次來北京,不知道是來殺人的。是劉學明騙我説找人要賬,到了那人家裏,他就把人給殺了。”

  按照劉學明的説法,2006年5月22日下午5點左右,他和齊玉良從大興往石景山走,蓋連華給他打了一個電話説:“去吧,馮某一個人在家洗澡呢。”挂了電話後,劉學明就帶著齊玉良,用蓋連華事先給他的家門鑰匙進了蓋家,將馮某殺死。隨後,他們又殺了趕來的馮某的弟弟。

  法院判決

  一中院認為,蓋連華因其作風問題及生活瑣事與其妻産生矛盾,並遷怒于妻弟後起意殺人,他糾集被告人劉學明,劉學明糾集齊玉良非法剝奪他人生命,致二人死亡,其行為均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判決蓋連華、劉學明死刑。蓋連華、劉學明均不服提出上訴,北京市高級法院經過審理後,終審維持一中院做出的判決。

  晨報記者 武新/文

  李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