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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好“供前三道關” 做好“供後四件事”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21日 05:5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人民日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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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來,隨著重慶新一輪大開放大發展提速推進,兩江新區、保稅港區、悅來國際博覽中心、機場擴建、中央公園等大量國家、市級重點項目和重大招商引資項目落地渝北,新增建設用地規模不斷擴大,供需矛盾仍很突出。如何管好用好有限的土地資源,全面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是擺在國土資源管理部門面前的一個重大課題。近年來,渝北區積極應對挑戰,主動作為,勇於實踐,在強化建設用地全程監管、促進節約集約用地方面作了很多有益探索,取得了較好成效。

  2007—2011年,連續5年順利完成重慶市政府下達的耕地保護目標任務;新增建設用地總量、新增建設佔用農用地、新增建設佔用耕地均控制在市級下達的指標範圍內;建設用地地均GDP、土地供應率連續5年保持兩位數增長,新增建設用地地均固定資産投資較快增長,土地資源高效利用態勢明顯。全區主要經濟指標居全市前列,經濟社會呈現持續健康快速發展的良好勢頭。2011年8月,在重慶市國土房管局的鼎力支持下,經國土資源部組織現場考核和綜合評審,渝北區被評為全國首批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範縣(市)。

  重慶市渝北區在國土資源供應過程中,始終堅持“把好供前三道關”。在土地供前規劃環節,要求所有建設項目用地首先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兩規一經編制,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隨意調整,必須嚴格按照規劃確定的用途供應土地。調整城鄉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容積率、公共綠地面積等強制性內容及因此需調整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必須報有權機關批准。同時,加大對基本農田的監管力度,將耕地保護納入區政府對鎮街的年度目標考核體系,堅決制止通過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方式,規避佔用基本農田報批的違法行為。

  在集中統一決策環節,組建區土地開發和利用管理工作委員會,集體審定全區所有項目用地和土地資産處置,徹底杜絕多頭管地現象。至2011年底,已審議通過土地事項500余宗近20萬畝(含土地儲備),審減35宗2700畝,進一步強化了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

  在項目準入環節,優先向投入産出強度高及節能環保型項目供地,對擬引進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總平面佈置圖、産品市場前景及公司履約能力等進行認真分析論證和調查,對建設項目投入、産出等硬性指標從嚴把關,達不到條件的一律核減用地規模,並將上述指標作為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依據。同時,針對目前土地管理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渝北區創新舉措,積極推進履約保證制度的建立,準備出臺《重慶市渝北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監管辦法(試行)》。該《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國土部門交付土地的時間、狀態和用地單位的土地出讓價款支付時間、開工時間、竣工時間、投資額、投資強度等。用地單位認為政府或政府部門違約的,可以依據合同向違約方要求支付違約金。區財政設立合同履約賠付基金,專項用於支付政府或政府部門違約的賠償。以出讓或劃撥方式供應的建設用地,用地單位按土地出讓或劃撥價款總額的5%(最多不超過500萬元)繳納出讓合同、劃撥土地決定書履約保證金。目前文件已按程序報審,通過後即可實施。

  在把好供前三道關的基礎上,渝北區通過積極做好供後四件事,強化建設用地全程監管,全面提升節約集約用地水平。

  一是做好建設用地跟蹤管理。從2009年起,建立健全了建設用地跟蹤管理制度,截至目前,已製作併發出跟蹤管理卡近300張,向未及時按要求提供《施工許可證》並開工建設的用地業主發出溫馨提示140份600公頃,發出《擬處置閒置土地通知書》80宗,有力地避免了土地資源的閒置浪費。

  二是做好閒置土地處置。自2008年6月起,成立了閒置土地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在全區範圍內開展閒置土地專項清查,截至目前,已處置完畢134宗457公頃(已督促開工建設97宗360公頃,收回土地使用權14宗26公頃,已徵收土地閒置費11宗170萬元)。

  三是做好出讓合同履約監管。今年以來,進一步加大了出讓合同的監管工作,對全區未按土地出讓合同約定及時竣工地塊進行了清理,追究了7宗土地出讓合同違約責任;組織國土、工商、規劃、國稅、地稅、公安、財政、審計等部門,對2002年以來涉及股權轉讓和土地使用權轉讓行為的納稅情況進行了清理,並查補稅費3億余元。

  四是做好投資審計。對佔地30畝以上、投資5000萬元以上的項目,竣工時統一組織審計監督,凡擅自減少投資規模或未按投資約定協議實施建設的,按規定要求予以處罰。

  (重慶市渝北區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範縣(市)創建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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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設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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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