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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曝四川樂山房管部門幹部子女轉租公房獲利

發佈時間:2011年12月06日 11:20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西都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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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蘭表示,自己符合承租公房的條件

被舉報公房位於該幢樓房4樓

  舉報人係承租者弟弟,管理方稱未發現轉租但存在拖欠房租問題

  網帖爆料

  樂山房管部門幹部子女轉租國有公房,並從中獲利

  記者調查

  承租者稱,舉報人是自己的弟弟,發帖純粹是為了報復

  單位回應

  沒有發現轉租,但拖欠房租的問題確實存在

  近日,一篇名為《樂山房管幹部子女轉租國有公房從中獲利》的帖子,在華西都市網(http://huaxi100.com)論壇和樂山當地網絡論壇傳得沸沸颺颺。

  昨日,樂山市公房經營管理機構、樂山匯通房地産經營總公司(以下簡稱匯通公司)表示,該公房承租者確係該公司退休職工子女,但當初承租該公房時符合條件,且不存在轉租現象。但其長期拖欠房租,目前公司正在追繳。

  讓人頗為意外的是,發帖者和舉報人竟然是承租人的弟弟,帖子中“房管幹部”的兒子。

  網帖爆料 房管幹部子女轉租公房獲利

  除華西都市網論壇“我要爆料”板塊外,該帖子還發到了樂山當地論壇,以及國內一些影響較大的論壇。而記者在昨日的調查中發現,該帖內容甚至被實名舉報到了省長信箱。

  帖子中涉及的房産,為樂山市區人民南路某處國有公房。發帖者稱,當地人余蘭(化名)之母何某為樂山市房管部門幹部。1993年,余蘭憑藉母親該關係,獲得了該房承租權。實際上,母女倆均有兩處以上房産,並不符合承租國家公房的條件。儘管房租很便宜,但余蘭最近10多年均未交房租。不僅如此,其還將房子轉租給他人,並收取較高的租金。

  昨日下午,記者找到位於樂山市區陽光廣場附近的該公房。這是一棟7層高的老式樓房,房屋外觀和內部設施均已陳舊,昏暗的樓道裏需要借助手機光亮才能通行。帖子所指房屋位於4樓,記者敲響漆面斑駁的房門,裏面卻無人回應。

  弟弟上網發帖舉報姐姐和母親

  晚上8點,記者再次來到該房屋時,已經有人在家,記者也得以進入屋內一看究竟。房子不大,原本是1室1廳1廚1衛,廚房被改成臥室後,勉強成了兩室1廳。水泥地面,光禿禿的墻壁,屋裏沒有一件像樣傢具。

  屋裏一共有5人,承租者余蘭、余母何老太和老伴,還有兩名年輕人。幾人均表示,其中一名年輕人小趙,是何老太老伴的遠房孫子。今年大學畢業後,到樂山來工作,便和同學住了進來。而何老太

  等3人,則是因屋裏水管壞了,過來幫忙修一下。

  提及網上的帖子,71歲的何老太一下子激動得顫抖起來,“都是我那不成器的幺兒!”何老太説,她知道網上的帖子,匯通公司的人已經找她了解過情況,帖子是她的小兒子余小明(化名)發的。

  據介紹,何老太一共4個子女,其中余蘭是老大,余小明是老幺。在隨後的調查中,余小明向記者承認,不僅帖子是他所發,省長信箱裏的舉報信也是他發的。

  ▲記者調查

  被舉報者:不孝兒完全是在“誹謗”

  “我經得起查。”余蘭説,自己曾是樂山某單位職工,該公房是單位1993年所分,自己前期按時交了租金。1995年,她從單位下崗後,便去了成都、宜賓等地謀生,房子便是母親、余小明等人在住。

  余蘭承認,自己離開樂山後便沒有再交過租,但那是因為房子有人住,她以為余小明在交租金。“匯通公司這次找起來,我才曉得已經欠了10多年的租金了。”余蘭説,她已經一次性補交了12700多元房租。

  對余小明上網發帖的行為,何老太連説了3個“不孝”。“如果他大義滅親,我肯定不會反對,但他完全是在誹謗。”何老太説,余小明和母女倆矛盾較多,原來也曾上網攻擊過自己和余蘭。

  母女倆認為,余小明此次發帖純粹是為了報復。“我們正在打一個官司。”余蘭説,她曾為余小明擔保做酒生意,但其收了酒並進行銷售後,卻不承認自己拿過酒。不久前,法院已開了一次庭,“他可能看官司要輸,就開始到處亂搞”。

  舉報者:看不慣母女倆“過分行為”

  對於母親和姐姐的説法,余小明認為“完全是胡説八道”。“我是她們的親屬,但我也是一個市民,她們這樣太過分了,我實在是看不下去。”余小明認為,余蘭日子“過得起走”,不應該佔著具有福利性質的公房。

  余小明也承認,自己曾在該公房裏住,但只住了1年多時間,而其間的每個月,余蘭都要收他400元

  房租。就是因為覺得房租貴,他在住了1年多後,就重新租了房子。但此説法遭到余蘭否認,“收水電費的都能證明,是他一直住在裏面”。

  “我和她們沒什麼矛盾,更不是為了啥子官司。”余小明承認,自己確實和余蘭在打官司,但自己此舉並不影響案件走向,“就是看不下去了,那麼多人沒房子住,她們還霸佔著公房”。

  ▲單位回應

  拖欠房租屬實但未發現轉租

  “看到網上反映的情況後,我們就對此事進行了調查。”匯通公司總經理袁俊昨日表示,帖子所指的房産確係國有公房,面積為58.24平方米。

  據袁介紹,該房屋自1994年1月起由余蘭承租,當時租金標準為528元/年。余蘭的母親何老太,原來確實是房管部門職工,亦曾在隨後成立的匯通公司工作,但其早在1993年左右就退休了。而余蘭當初承租該公房時,符合當時的相關政策。

  “但拖欠房租的問題確實存在。”袁俊説,1996年,公房租金標準調整後,余蘭便一直未交房租。經匯通公司近日做工作,余補交了部分房租,“目前還欠10年租金,她表示會想辦法補上”。

  袁俊還表示,調查中未發現余蘭轉租公房獲利的行為,目前該公房由余蘭家人居住。

  按照規定,國有公房不得轉租謀利和拖欠租金。“租房合同也明確約定,轉租謀利和欠租半年,我們就可以收回房子。”但袁俊表示,拖欠租金的現象在樂山較為普遍。

  據袁介紹,樂山目前有公房7萬餘平方米,合計2000多戶住戶,租金為每平方米每月1元多。“一套房子,一年不到1000元租金,但一半左右的房子都在拖欠。”袁俊説,其中最長的已經拖欠了20多年。

  “收不到租金,公司經營十分吃力。”袁俊説,由於公司不是行政機構,對一些拒交租金的住戶辦法不多。該公司也曾向有關單位和司法機關求助,但由於涉及面大、涉及人數多、涉及者多為弱勢群體以及一些歷史原因,一直沒有奏效。(記者丁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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