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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打黑成果彙報展上,展出魚塘挖出的成捆現金。資料圖
(原重慶市司法局局長)文強被查後,受周曉亞指使,小舅子周澤新父子轉移價值600多萬元人民幣的贓款。昨天,記者從沙區法院獲悉,周澤新因洗錢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被判處7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70萬元;兒子周黎飛因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獲刑5年,並處罰金50萬元。
據調查,從2004年起,文強妻子周曉亞陸續將大量人民幣、美元、港幣、歐元、澳元等資産分批交給弟弟周澤新保管,存在家裏保險櫃中。2006年,周曉亞拿40萬元給周澤新,購買了信託基金;2007年下半年,周澤新又從姐姐那裏拿50萬元,拿去放高利貸。
2009年8月,在得知文強東窗事發,周澤新叫來在渝北區當民警的兒子周黎飛,將家中現金、一塊REVERSO名貴手錶、一些珠寶,以及文強夫婦的借條、收條、文強兒子的房産證等物品包好,還把事先藏在一親戚家中的人民幣115萬餘元、美金54萬餘元、港幣110萬餘元、澳元5800余元、歐元1.6萬餘元(折合人民幣共計600余萬元)的鉅額贓款,分裝五個塑料口袋,藏到周黎飛表姐男友位於渝北區茨竹村九組的屋頂蓄水池中。
法院依法判決後,兩人表示不上訴。 (新華網重慶頻道-重慶晨報 封璟 蔡春天)
責編:許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