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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北京11月14日電 二十國集團(G20)由七國集團財長會議于1999年倡議成立,其始創成員包括:美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意大利、加拿大、俄羅斯以及中國、阿根廷、澳大利亞、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亞、墨西哥、沙特阿拉伯、南非、韓國、土耳其19個國家和作為一個實體的歐盟。
G20成員人口占全球的三分之二,國土面積佔全球的60%,國內生産總值佔全球的90%,貿易額佔全球的80%。由於涵蓋面廣,代表性強,其構成兼顧了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以及不同地域平衡,在全球事務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成為共同應對全球性問題的有效多邊機制。
G20成立初期,其運行機制為財長和央行行長會議機制,即參與方財長和央行行長定期對話。2008年金融危機後,G20升格為領導人會議。
2008年11月,G20領導人在華盛頓舉行首次峰會。此後,G20領導人又先後在倫敦、匹茲堡、多倫多、首爾、戛納、洛斯卡沃斯、聖彼得堡、布裏斯班舉行峰會。歷次峰會上,發達國家領導人和新興經濟體領導人就國際經濟金融事務交換看法,通過一系列重要決定,為應對國際金融危機、促進世界經濟復蘇發揮了重要作用,為推動世界經濟復蘇及國際金融體系改革作出重要貢獻。
2009年9月,G20匹茲堡峰會將G20確定為國際經濟合作主要論壇。從2011年法國戛納峰會起,G20每年舉行一次峰會,標誌G20峰會機制化。
G20峰會採用協調人和財金渠道雙軌籌備機制,按照協商一致原則。目前,二十國集團無常設機構,主席採取輪換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