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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顆彰顯社會公平正義的白楊
湖北省荊門市交警支隊東寶大隊一中隊中隊長 李白楊
榮譽照
我是1996年8月參加公安工作的,自穿上警服的第一天起,就一直從事路面執勤執法工作,在馬路上一站就是16年。回顧這16年走過的路,心裏總是百感交集。1998年,我調到東寶大隊月亮湖中隊,是一名普通的管段交警。我的管段處於城鄉結合部。為管好管段,我和戰友們一起摸索出一條“依託地方政府,發動人民群眾”的管理路子,通過組建護路隊,變一人宣傳交通法規為眾人宣傳交通法規,變一人管理道路交通為沿線群眾參與管理交通,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半年下來,轄區交通事故“四項指數”下降六成左右,治安案件也大為減少,沿路人民群眾有了安全感。我管理的11公里路段被評為省一級文明示範路段,為月亮湖中隊被評為省一級達標中隊奠定了堅實基礎。2006年9月,我擔任東寶大隊一中隊中隊長。當時,我的壓力非常大,生怕自己擔不起這份沉甸甸的責任。一中隊所管轄的路段都是中心城區最繁華的地帶,市委、市政府在這裡,商業中心在這裡,學校和醫院也聚集在這裡,人車流量非常大,交通管理的壓力可想而知。但我想,絕不能被眼前的困難嚇倒,要做一個不懼壓力、敢負責任的人。一上任,我就開始觀察,開始琢磨。轄區裏的一條條馬路,我轉了一遍又一遍,哪條路最容易發生擁堵,哪個時段車流量最大,哪個路口的環島制約了交通流量應該搞渠化設紅綠燈,哪條路上有學校,幾點是上下學高峰……這些我都一一記下,並思考應對的辦法。不久,一中隊新的勤務機制誕生了。我們在中隊實行民警路段包乾責任制,對責任路段實行“五定”、“三包”: “定路段、定時間、定人員、定任務、定責任”,“包糾正違法、包疏導交通、包交通宣傳”,責任落實到每個民警。要求民警做到“四知”:知所包路段的車輛流量、流向情況,知路段內交通參與者的概況和特點,知路段內各單位的交通安全情況,知所轄路段的管理重點。這些措施使民警工作得以量化,解決了長期以來基層中隊存在的“吃大鍋飯”、“幹與不幹一個樣”的問題,充分調動了民警的工作積極性。
李白楊
這些年來,為了忠誠於事業,忠誠于法律,我確實付出了不少心血和努力,甚至付出了健康。我覺得,自己只是做了一名人民警察應當做的事,黨和人民卻給了我很多榮譽。我先後兩次榮立二等功,一次榮立一等功,被授予 “全國優秀人民警察”“全國公安機關愛民模範”、 “湖北省五四青年獎章”、 “全省十佳交通民警”、“荊楚十大愛民警察”、 荊門市特等勞動模範、 “湖北省勞動模範”等榮譽。我所在的中隊也被部交管局命名為“李白楊文明執法示範中隊”,以個人名字命名的中隊在我們湖北僅此一家。我曾榮幸地出席了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的全國公安機關愛民模範先進事跡報告會,受到了胡錦濤、溫家寶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親切接見,聆聽了總書記熱情洋溢、語重心長的講話,那一刻,榮譽與使命交織在一起,我感到心潮澎湃,思緒萬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