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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叔”、“房妹”事件背後的貪腐之風引起廣州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關注,他們建議廣州試點,要求廣大官員勇敢地“曬”出家産,接受全社會的監督。去年10月,廣州市紀委傳出消息,南沙將試點官員財産申報制度;12月下旬,有關方案和制度安排已經廣州市委常委會討論通過。
羊城晚報記者 薛江華 許琛 實習生 何茜華
委員建議:
廣州應率先試行公示制度
廣州市政協副秘書長范松青日前向政協遞交提案,呼籲廣州要在全國率先試行公職人員家庭財産申報公開制度。
“南沙這次的試點,其實並未將廣泛‘公開’列為目標,仍然停留在‘申報’階段”,范松青説。他認為,廣州作為經濟發達地區,理應拿出當年改革開放“殺開一條血路”的膽識和勇氣,在全國率先試行公職人員家庭財産黨內申報制度。
范松青建議,申報人的範圍應定為縣處級副職以上的公職人員,國有企業(包括國有控股企業)中相當於上述級別的公職人員;已正式退休但不滿5年的縣處級副職以上的公職人員也需進行申報財産。
代表建議:
提拔官員要先查房産狀況
在19日上午的諮詢會上,廣州市人大代表容敬波走到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的攤位前,説:“為什麼官員腐敗要靠著媒體、網絡曝光了個人住房信息才加以追查,希望掌握房産信息的部門可以主動在反腐倡廉方面做一些事情。”
容敬波建議,可以在官員提拔時先查查其房産信息,“房叔”、“房妹”這樣的事件就可以早點查出。他指出,此事推行目前雖然有一定的制度障礙,但是希望相關職能部門可以轉換思路。“官員的財産和房産不應當做普通人的隱私,本來就是應該暴露在陽光下,能否實行關鍵取決於政府的決心有多大”。
各方熱議:
要給公示財産作清晰界定
“財産公示首先是要依法公開,劃定一個非常明晰的邊界,不是要翻個底朝天,像網絡上那樣人肉搜索式地全公開。”廣州市法制辦副主任林琦表示,官員財産公示的主要意圖是讓官員認真做事,乾淨做人,但要取得如期的效果,制度設計很重要。比如,首先要劃定哪些財産是必須公示的,哪些是屬於個人隱私或不需要公開的。她舉例説,在墨西哥,官員如果有演講、授課的收入,就不需要公示。此外,是官員主動公示,還是依申請公示,也需要制定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