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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的出租車不能隨外地‘的哥’們回老家過年了。”日前,廣州市交委副主任頡亞林向記者證實,一年一度的春運即將來臨,為了保安全、保暢通、保穩定、保和諧,要求凡廣州市籍的營運出租車,承包司機春節期間一律不得擅自駕駛自己承包的營運出租車回鄉,否則登出承包合同。
廣州市客管處辦公室進一步解釋,此舉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一是出租車作為城市公共客運交通,具有在節假日期間做好服務的職業要求。據摸查,春節等節假日期間市民由於探親訪友、家庭聚會等活動,對出租車的需求比平時大。而目前,廣州市外省司機約佔1/3,如春節期間司機將營運出租車開回家探親,可能會出現打車難的情況;二是未經企業同意,司機將出租車用於營運以外的其他用途有違其作為城市客運交通的服務屬性。三是如出租車司機將出租車開回老家探親,可能會因為長時間開車而出現疲勞駕駛的情況,存在安全隱患。
禁令一齣,立刻在廣州“的哥”群體中引發強烈反響。許多外地“的哥”勢必面臨著“有家難回”的窘境,而那些思鄉心切的“的哥”們也只能將車留在廣州,加入春運大軍返鄉了……在政策剛性和傳統習俗之間如何找到一個各方都能接受的平衡點,是擺在廣州市交通管理部門面前的一個課題。
碰撞
新規讓“的哥”們心寒
我們這些外地司機辛苦一年,為的就是春節能回老家過個好年。現在不僅要去擠春運,出租車長時間停在廣州不做生意,每天還照樣要繳納高達300元的“份錢”。這種缺乏人性化的規定真讓人心寒!
廣州出租車司機 阿成
要平衡好各方關係
出租車公司如果與司機的合同沒有如此規定的話,是不得限制司機對車輛的使用的。但也要注意到,出租汽車屬於公共交通,就得承擔社會責任。政府應修訂出租汽車客運管理條例,明確出租車的公共交通屬性,賦予政府在必要時臨時調劑公共交通運力資源的權力,同時注意平衡“的哥”、企業與公共利益的關係。
廣東踔厲律師事務所律師 田子軍
小利益須服從大利益
我們公司的車燒的燃料都是LPG(液化石油氣),加滿一箱油只能跑200多公里,這就埋下了安全隱患。此外自駕返鄉也有跨境運營嫌疑。關鍵還是為了緩解春節期間打車難題,就得犧牲出租車司機的一部分個人利益。當然,個別司機遇有特殊情況要開車返鄉,經過申請和特批,也是可以的。
廣州白雲出租汽車集團有限公司營運事業部副部長 余侃健
用市場手段解決更好
“的哥”們每月上交近萬元的“份子錢”,卻沒有出租車的自由支配權,于情于理説不通。這項政策無非是保證春運期間出租車的運力,那請用市場的手段而非行政命令來解決吧。建議免除節日期間的“份錢”,自然有司機願意留下來,千萬不要用製造新問題的方式去解決老問題。
網友 waitsince(記者羅艾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