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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報訊(記者 鄒樂)汽車有質量問題退換貨終於有據可依了。日前,《家用汽車産品三包主要零件種類範圍及三包憑證》國家標準徵求意見稿出臺,面向社會徵求意見,市民可於今年1月31日前將意見反饋至國家標準委。
新標準明確,“汽車三包”的概念是指汽車産品生産者、銷售者和修理者在質量保證期內,因汽車産品質量問題,對汽車産品修理、更換、退貨的行為。其中,質量保證期包括包修期、三包有效期和易損耗零部件的質量保證期。
新標準規定,汽車産品自銷售者開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行駛里程3000公里之內,以先到者為準,發動機、變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在汽車産品三包有效期內,發動機、變速器累計更換2次總成後,或者發動機、變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總成和主要零件更換次數不重復計算),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
新標準還規定,在汽車産品三包有效期內,轉向系統、制動系統、懸架系統、前/後橋、車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質量問題,累計更換2次後,仍不能正常使用,消費者選擇更換或退貨的,銷售者應當負責更換或退貨。家用汽車産品的易損耗零部件在其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産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耗零部件。
上述汽車主要零件的種類範圍由生産者明示在三包憑證上。
根據新標準,生産者或銷售者應向消費者提供三包憑證。三包憑證可包括正反兩面,其中正面應至少包括産品信息、生産者信息、銷售者信息、三包條款等,背面應列出其他三包相關信息,包括:主要總成的主要零件種類範圍、易損耗零部件的種類範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