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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思明:“售賣空氣”侵蝕公共物品的屬性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13日 11:3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手機看新聞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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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程思明

  8月11日,陳光標在南京一場環保宣傳活動中透露,他將於9月17日在北上廣設立流動專賣店售賣新鮮空氣,每瓶售價4元至5元。陳光標稱,新鮮空氣將裝在易拉罐中,深吸三口就可以感受到心情舒暢、頭腦清醒。(齊魯網相關新聞:陳光標賣空氣:每罐4到5塊錢 可解決幾萬人就業)

  陳光標“售賣新鮮空氣”這樣的行為之所以被民眾認為是荒誕離奇,關鍵就在於,這種把公共物品的私有化的行為本身背離了公共物品的供給宗旨。也因此,這樣的一個有損公共利益的做法,在一開始就得到了民眾的質疑。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講,相對於其他商品而言,空氣本身所具有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性,事實上已經決定了這種獨立於私人物品和商品之外公共物品,其生産和消費不能以市場方式解決。

  儘管公共物品的生産和維護同樣需要成本,這種成本具有外部性,商家本身並不能借此獲利,甚至把成本轉嫁到消費者身上。況且,那種動輒5元一罐的空氣,如果在被還沒有證明其質量純度是否合格之前,就敢漫天要價,不僅有違商品的定價機制,而且也有借機斂財的“搭便車”之嫌。

  基於對公共物品屬性的認知偏差,不管是“老天爺下雨要收費”的怪誕事件,還是“黑龍江規定風能太陽能屬於國家”等備受爭議的焦點,早已點染著含混不清的與民爭利行為。然而,企業和地方政府的職能異化固然是導致公共物品私有交易的重要因素;但相關部門對於公共物品缺乏有效監督和約束,亦是造成此類事件發生的重要因素。

  在3D動畫喜劇《老雷斯的故事》裏,Ted和其它居民們驅逐了自私自利的空氣商人,將種子種了下去,不久大地又恢復了生機。而在現實中,我們又該怎樣應對這種販賣空氣的行為?雖然目前無法給出回答,但可以肯定的是,破除這場精心策劃的商業炒作,顯然還需要依靠政府的職能。

  商業炒作,從來都不乏社會因素的誘因。事實上,若不是此次商家抓住了民眾對於空氣質量的擔憂心理,單憑陳光標一人的獨臺唱戲、砸車炒作,還並不能引起如此軒然大波。所以説,從這個角度來講,僅僅把陳光標的個人行為當成是“售賣空氣”的推手,還遠遠未能看到事物的本質。

  我們應該看到,公共物品的本質特徵決定了政府提供的必要性。正因如此,只有當各級政府充分發揮在公共領域和提供公共物品的職能,加大提供公共物品的力度,使得環境因素有所改變,消除空氣具有的排他性等商品屬性,才能讓那種售賣空氣的荒誕行為漸次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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