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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吸毒後駕車肇事 綁架3歲女兒與警方對峙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13日 09:2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雲南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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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吸食毒品産生幻覺,竟然將刀架在了3歲女兒的脖子上,以自己的女兒為人質,要挾警方。近日,被告人張剛一審分別被楚雄州永仁縣人民法院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處有期刑徒四年;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1000元;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數罪並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年。

  經該院審理查明,去年5月27日中午1時許,張剛駕駛私家車載其妻子及3歲女兒在永仁縣城區行駛,因吸食毒品後産生幻覺,認為被人謀害,便在城區主幹道上駕駛車輛連續肇事,在被警方截停後,張剛欲逃離現場,手持尖刀挾持其女兒作為人質,以其女兒性命相要挾,與公安民警對峙近3個小時,至16時許,公安民警趁張剛不備,奪下其所持尖刀,將其制服後解救人質。

  在對張剛進行訊問時,警方又發現,2011年5月3日,張剛因與李某發生口角後致李某輕傷,涉嫌故意傷害罪。2011年8月29日,永仁縣公安局以張剛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傷害罪移送永仁縣檢察院審查起訴。

  收到案件後,永仁縣檢察院認真細緻審查在案證據,查實了張剛使用兇器挾持其女兒作為人質,並以其女兒生命相要挾,以達到逃離現場的目的,其行為已涉嫌綁架罪,遂依法追訴了張剛的綁架罪,並以張剛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綁架罪、故意傷害罪向永仁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一審判決全部認定了起訴書指控罪名和犯罪事實,對被告人以三罪作出上述有罪判決。(鄧建華 黃佔啊 張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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