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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主驅趕流浪狗摔殘 物管賠2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8月06日 11:48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華西都市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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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西都市報訊(青法宣記者吳柳鋒)流浪狗進入小區,業主驅趕時摔成十級傷殘。近日,成都市青羊區法院審理認為,業主受傷與物管公司工作疏忽有一定聯絡,酌定由物管公司承擔損失的30%。

  去年6月21日,一隻流浪狗進入鼓樓洞街的“鼓樓世家”小區遊蕩,數次追趕業主。其間,恰逢尹女士接兒子小亮放學回家,突然,這只流浪狗躥到小亮身後,緊追不捨。見兒子有危險,尹女士衝上前驅趕流浪狗,在驅趕過程中,尹女士在小區公共通道的凹陷處跌倒受傷。事後被鑒定為十級傷殘。

  “我受傷與物管失職和小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有直接關係。”尹女士認為,物管公司負有不可推卸的賠償責任,遂將物管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其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3萬餘元。

  法院審理認為,作為小區的物業管理公司,維持小區公共秩序是其職責。小區出現的犬只,如係業主的,物管公司應當及時通知業主進行管理;對於無法確認所有人而進入到小區的流浪狗,物管公司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意外發生。經調看監控錄像得知,小狗在小區裏多次追趕業主,而物管公司都未制止。因此,物管公司在小區的管理中存在一定過錯,且尹女士受傷也與物管公司工作疏忽有一定聯絡,故法院酌定由物管公司承擔損失的30%。法院認定尹女士的各項損失共計7萬餘元,物管公司應賠償尹女士2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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