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安監總局:不登記危化品最高罰10萬元

發佈時間:2012年07月12日 03:06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北京晨報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晨報訊 國家安監總局昨天公佈《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原《辦法》同時廢止。《辦法》規定,國家實行危險化學品登記制度。危險化學品登記實行企業申請、兩級審核、統一發證、分級管理的原則。

  《辦法》規定,登記企業不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登記品種發生變化或者發現其生産、進口的危險化學品有新的危險特性不辦理危險化學品登記內容變更手續的,責令改正,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産停業整頓。

  《辦法》同時規定,登記機構的登記人員違規操作、弄虛作假、濫發證書,在規定限期內無故不予登記且無明確答覆,或者洩露登記企業商業秘密的,責令改正,並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熱詞:

  • 辦法
  • 安監
  • 危化品
  • 登記管理辦法
  • 責令改正
  • 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辦法
  • 責令停産停業
  • 登記制度
  • 8月
  • 情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