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網|中國網絡電視臺|網站地圖
客服設為首頁
登錄

中國網絡電視臺 > 新聞臺 > 新聞中心 >

陳亞娜:程序合法更令人心寒

發佈時間:2012年06月08日 09: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荊楚網 | 手機看視頻


評分
意見反饋 意見反饋 頂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1 -->

更多 今日話題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2 -->

更多 24小時排行榜

壟!-- /8962/web_cntv/dicengye_huazhonghua03 -->

  5月25日上午9點多,江蘇泰興的潘先生送親戚到南京機場,抵達機場時親戚為了表示謝意,在車上放了過路費和油錢共650元,剛好被“抓黑車”的稽查人員看到,潘先生被處8000元的罰款。對此交通運輸處回應:潘先生無營運資質,有收費事實,此次執法程序合法。(《揚子晚報》6月7日)

  通過整篇報道,我們可以看出潘先生有足夠的證據證明,他是送自己的表外甥去機場的,並且表外甥只是為表感激之情,才在他的車內放了數百元。以這一事實為基礎,雙方之間雖然確實存在收費事實,但是潘先生本意並不是想以此渠道賺錢。這樣看來,潘先生確實百口莫辯。根據相關執法部門的規定,只要是符合以下行為要件:1、不具備公共客運資質;2、涉及金錢交易,那可以認定非法運營的性質,只要是涉嫌非法運營,就觸及到相關法規,那法律對此都是使用同一準繩去處理的。不得不承認的是,潘先生在整起事件中的行為無一例外地符合了上述的兩點條件,所以執法人員的懲罰行為看上去是完全有理由的。

  雖然潘先生的行為符合了非法運營的條件,但是常言道“法律不外乎人情”。從旁觀者的角度看來,潘先生著實冤枉,好心好意幫助別人卻被倒打一耙,這種事放在任何人身上都不是滋味。這也讓人不禁聯想到前段時間一直被廣泛討論的“彭宇案”、碰瓷老人等事件,那些做了好人卻反倒吃虧的事情,讓我們開始有所恐懼,開始對“助人為樂”這樣的字眼産生陰影。如果潘先生在這起事件中,真的被罰款8000元,我想這也一定會成為他此生的陰影。在筆者看來,潘先生的客觀行為的確符合運營黑車的行為要件,但是並不能以此來推斷他有營利的目的。同時,我認為,送親戚去機場本就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親戚之間的財物贈與只是禮尚往來的一種行為,何必把這樣溫情的一件事情想得那樣複雜呢?因此,我認為不應該僅僅依靠上述的兩點説法,就判定潘先生是非法營運的,還應該參考多方面的因素,包括我們生活交際中不可或缺的人之常情以及其他人提供可以證明他並非開黑車的真實證據。

  與此同時,我不禁想到“釣魚執法”這個近年來一直熱議的話題。無論執法中被調查的對像是否具有非法運營的事實,“釣魚執法”的手段都是不符合法律常情的,這是執法人員道德素質敗壞的一種體現,無異於舊時期以暴制暴的低級措施。這樣的執法態度不僅不能説服公眾,反而讓公眾對當前的管理現狀失去信心。因此,我們每一個公民在依法辦事的同時,也應該積極監督執法人員,謹防“釣魚執法”現象的發生。

  綜上所述,筆者認為,潘先生不應該被無辜罰款8000元,但這並不意外著,他不需要從中受到更多的教育和啟發。作為社會生活參與者的我們,要懂得在行事時要儘量避免誤會的發生,更要謹記要依法行事,積極配合執法人員的工作。

  稿源:荊楚網

  (來源:荊楚網)

熱詞:

  • 程序合法
  • 釣魚執法
  • 揚子晚報
  • 黑車
  • 碰瓷
  • 營運資質
  • 以暴制暴
  • 運輸處
  • 南京機場
  • 財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