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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偷賣房産還高利貸 法院判決房屋買賣無效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7日 06:2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東方網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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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方網4月6日消息:據《新聞晚報》報道,秦女士因經營不善欠下千萬元巨債,她瞞著丈夫金先生將夫妻名下的房産賣給債主。金先生為此起訴要求法院撤銷該房屋買賣合同,另起訴與妻子秦女士離婚。日前,松江區法院判決秦女士與他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駁回了金先生離婚的訴請。

  秦女士原本在事業單位工作,丈夫金先生在外資公司上班,家庭生活平穩。2006年秦女士生了雙胞胎後,生活比以前拮據。之後,秦女士在林某的多次慫恿和鼓動下,決定辭職經商。然而這樣重大的決定,秦女士卻是瞞著丈夫偷偷進行的。直至2010年要債的人找上門來,金先生才知道秦女士在外邊欠了近1000萬元的債。

  原來,秦女士與他人合夥經營咖啡店和飯店虧損嚴重,只得借了高利貸,連本帶利欠債已將近1000萬元。為了還債,秦女士又瞞著丈夫把兩人共有的一套房産賣給了他人。金先生迅速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法院撤銷秦女士和他人之間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法院審理髮現,訴爭房屋是金先生與秦女士共有,秦女士未經金先生同意,擅自將房屋售與他人,已侵犯了金先生的合法權益。買方即秦女士所欠高利貸的債主,在金先生未到場的情況下與秦女士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也存在過錯。法院判決,這份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為這件事金先生十分氣惱,隨後起訴要求和秦女士離婚。秦女士則表示只要雙方增進交流、互諒互讓,夫妻關係是可以改善的。最終,一審、二審法院駁回金先生離婚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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