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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偷賣房産還鉅額高利貸

發佈時間:2012年04月06日 15:14 | 進入復興論壇 | 來源:解放牛網電子報 | 手機看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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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報訊 (李濤白志中)秦女士因經營不善欠下千萬元巨債,為還債她隱瞞丈夫金先生,偷偷將夫妻名下房産賣給債主,金先生憤而訴至法院。近日,松江區法院判決秦女士與他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秦女士原本在一事業單位工作,丈夫金先生在外資公司上班,兩人工資收入足夠維持家庭需要。但在2006年秦女士生了雙胞胎後,生活明顯比以前拮據。之後,秦女士因工作關係結識了林某,在林某的多次慫恿和鼓動下,秦女士決定瞞著丈夫辭職經商,投資經營咖啡店和飯店來改變現有的生活狀況。直至2010年,要債的人找上門來,金先生才知道,秦女士竟然瞞著自己在外邊欠了近1000萬元的債。

  原來,秦女士偷偷辭去工作後同他人合夥經營咖啡店和飯店虧損嚴重,只得借了高利貸,現在連本帶利欠債已將近1000萬元。為了還債,她瞞著丈夫把兩人共有的一套房産賣給了他人。聽聞內情,金先生速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撤銷秦女士和他人之間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

  法院審理髮現,訴爭的房屋是金先生與秦女士共有,秦女士未經金先生同意,擅自以自己和金先生的名義將房屋售予他人,已侵犯了金先生的合法權益。而買方正是秦女士所欠高利貸的債主,在金先生未到場的情況下,即與秦女士簽訂房屋買賣合同,買方主觀上也有過錯。因此,法院認為,秦女士與他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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